矿指的是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岩石风化的、或岩石沉积的)可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矿物或岩石资源。矿产可分为金属、非金属、可燃有机等类别,是不可再生资源。根据矿产的成因和形成条件,分为内生矿产、外生矿产和变质矿产。矿对人类非常重要。
简称储量,矿山部门常称“矿量”,一般即指矿产的蕴藏量。矿产储量需按一定的工业指标要求与储量分类规定计算。在实际工作中,矿产储量的表示方式有矿石储量(简称矿石量)、金属储量(简称金属量)或有用组分储量、有用矿物储量等,多数以质量(t、kg、ct)计,少数以体积(m3)计。
基建煤矿是指处于基本建设阶段的矿井,按相关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前,不能进行规模生产和销售,只允许出少量的工程煤
1、铍矿名称:铍矿。
2、金属铍的性质:铍,原子序数4,属于第二周期第二主族元素,同时也是最轻的碱土金属元素。铍金属为钢灰色,熔点1283℃,沸点2570℃,密度1.848g/cm3。天然铍有三种同位素:7Be、8Be、10Be,9Be是铍唯一稳定的核素。铍作为碱土金属的第一个成员,属于稀有轻金属,具有密度低,熔点高,弹性模量大,拉伸强度大,热性能优异,尺寸稳定性好,中子吸收截面小,X射线透射性好等诸多优异的性能,是航天,航空,电子和核工业等领域不可替代的材料,有“超级金属”,“尖端金属”,“空间金属”之称。
3、铍矿类型:含铍矿石约有30多种,具有经济价值的主要有绿柱石(Be3Al2(SiO3)6 )、硅铍石(2BeO·SiO2)、金绿宝石(BeO·Al2O3)等几种,世界上蕴藏铍资源最为丰富的的国家是美国,铍的供应主要有美国和中国。
矿酸有很多种,通常指的是无机酸,以游离的形式存在,如硫酸、盐酸、硝酸、磷酸等。
是因为中国矿业集团是央企,在各省市都有分公司,分公司根据成立的先后顺序按数字排列,五矿就表示第五矿业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五矿”或“五矿集团”,成立于1950年。
意思是审查核定,词性为动词。审核是指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租赁人将如房屋等资产以合同方式租赁给他人使用经营获取租金的权利,承租方只有使用经营权,没有租赁权,如转租必须经租赁方同意。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 “行权”就是权证持有人在权证预先约定的有效期内,向权证发行人要求兑现其承诺。 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上述权利的日期;“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什么叫他项权?这个概念是只有我国才有的,它的出现具备一定的历史成因,这是我国特殊时期下的特殊政策决定的,目前来讲我国的他项权其实还是不是很完善的,但是就法律制定而言我国现在的他项权的法律也足以应对大部分的有关他项权的问题了。
一、什么叫他项权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目前我国的他项权利登记制度还不完善,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联系的权利。土地他项权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土地抵押权等。
目前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他项权利的种类不多,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逐步派生出各种各样的他项权利。
①抵押权。经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抵押开始,抵押权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这个抵押权必须经土地登记机关加以确认。抵押终止,抵押权即告消灭。抵押人破产的,抵押权人可以从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收益中得到补偿。
②租赁权。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承租人对所承租的土地有租赁权,这是中国的一种较为特殊的土地他项权利。租赁权经土地登记可以保护土地承租人在租期内对土地的合法使用。
③地役权。中国民法通则对相邻用地的通行、排水等权利相邻关系的形式作了规定。这种在他人土地通行、排水的权利称为地役权。相邻关系是通过法律规定的,不必经相邻各方约定而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限制,所以不需要再作为土地他项权利予以确认。但将邻里之间的通行权、排水权等进行权利登记,可以更好地保护土地产权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④耕作权。指按照规定或约定,在已经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在不妨碍土地使用人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下,种植农作物,在大型靶场、试验场内有限制地种植树木和农作物等。设置这种他项权利,主要是从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出发的。耕作权一般都长期地依附于土地使用权,取消这种他项权利时,还要给耕作权人以适当补偿。
⑤借用权。通过借用而使用别人的土地,可以认为借用人具有借用权。这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他项权利形式。20世纪50年代-60年代,通过借用协议使用土地的相当多,且一般协议内容简单,有的有期限,有的没有期限,有的写明不作某用途时即退还等等。这些问题,往往通过补签协议,增加限制条件继续借用,对借用方加以权利上的明确,有利于土地使用的稳定。
⑥空中权和地下权。主要是针对地表土地使用权而言的。空中权如桥梁、渡槽、架空电线、空中楼阁(水中、地面以柱角支撑的亭台、房屋)等。地下权如地下隧道、地下商场等。空中权与地下权的成立是以地表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且与空中、地下权利主体不一致为条件的。这是一种可以独立转让、抵押和出租的权利,其权利内容和价值与土地使用权有时基本相同。
这是一项和所有权以及使用权并列的权利,如果简单理解的话,他项权主要是一个有关转让权方面的权利,随着各种问题的出现与解决,他项权也被逐渐地完善并且被派生出了各种权利,这项权利的作用是很有益于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