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发现问题,主要从单位汇报材料、谈话、查阅有关资料 中发现问题。
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是问题线索成案的关键,证据是否有效、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巡察是否能够形成震慑。巡察组每一位成员都树立证据意识、熟悉取证方法、遵守取证程序,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固定基本证据。
主要做法:
一是梳理问题清单;
二是复印相关书证;
三是制作谈话记录;
四是形成情况说明。在问题线索移交后,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创造条件。
巡察发现问题的标准通常是在对被巡察单位(如党组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日常巡察、专项巡察或重点巡察时,通过监督检查、询问访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判断和评价。具体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规定是否合规:巡察组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核查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以正确的方式推进工作。
2. 党的路线方针是否贯彻执行:巡察组要检查被巡察单位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是否贯彻执行得力,落实得好。
3. 运行效率和进展情况是否符合预期: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会对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成效和实际进展进行综合评估,发现与预期目标落差大、问题积压等情况时,即认为存在问题。
4. 作风是否正派:巡察组要关注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是否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扎实,遇事能够主动解决问题,有没有出现“机构臃肿、松散懈怠、腐败失德”等情况。
总之,巡察发现问题的标准是多方位多角度的,需要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被巡察单位的工作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关问题和改进要求。
作为一名巡察员,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掌握一定的谈话技巧非常重要。巡察谈话不仅是了解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途径。本文将分享一些巡察谈话的技巧,帮助您更有效地发现问题。
在进行巡察谈话时,聆听与倾听是至关重要的。要做到聆听,不仅是听对方说话,更要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思。倾听则是要有耐心,给予对方充分的时间表达观点和问题。而且,在谈话过程中,我们还应当多问关心的问题,引导被谈话对象进行深入的自我反思。
无论是与基层干部还是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都要表现出充分的尊重与理解。巡察谈话不是审讯,而是相互沟通,尊重被谈话对象的人格和职责,对待问题不偏不倚。只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被谈话对象才会更加坦诚地表述问题,从而使巡察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在巡察谈话中,我们要始终保持客观与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不偏颇,不附和,也不做过多的评论。要将所听所见客观地记录下来,这样才能更好地还原问题的本来面目,为后续的处理和解决问题提供有力的证据和依据。
巡察谈话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灵活变通的。针对不同的对象和场景,我们要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和技巧。有时需要坚定地追问,有时需要巧妙地引导,有时需要给予适当的建议和反馈。只有在不断的沟通中,才能更全面地了解情况和发现问题。
有效的巡察谈话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落实。希望每位巡察员都能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谈话技巧,将巡察工作做得更加深入、更加精准、更加有效。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这些谈话技巧能够帮助您在巡察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