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退的,但你可通过申报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向财政申请资金,从中赚取部分利润。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将征收费率降为零。
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应收取,清欠收入和尚未缴库的资金余额按照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已预收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应退还缴费人,需退还的预收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库。
无证开采属非法开采,按《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还要视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罚款!有证开采应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