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思想
当年英国的洛克首先提出三权分立,指的是立法权、行政权与外交权。我讲过,在《星球大战》的世界,绝地武士所拥有的,是外交权和军事权。于是,就这样简单的数,也数出了:行政、立法、司法、监察、铨叙、外交、军事这7种权力。
例如说,孙中山的五权分立,便是把再分出了监察权和考试权,在三权分立中,考试权其实是官员的人事铨叙权力,孙中山很聪明地看出了这种权力是行政权力的很重要部分,应该分拆出来,使它客观的存在。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相互制约的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一般由议会行使立法权,总统或内阁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在反封建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
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著《法意》一书,根据英国政治的习惯,发明三权独立的学说,主张将国家的治权,分成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各自独立,互相制衡。
越南的政治架构以前叫“四权分立”,四个权利中心的代表分别是党的总书记、国会主席、政治总理、国家主席,他们构成了越南最高权利中枢。
按机构来分,四个权利中心分别是越共、政府、国会和越南祖国阵线,其中祖国阵线的权利日益增长,成为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美国
1、只有美国;
2、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最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3、三权分立常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行政及立法机关之间的矛盾,其中一种方法是采用议会制。在议会制之下,行政机关的领导来自立法机关的多数派。行政、立法并不完全分离。现代一般认为,成功和稳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彻底的三权分立。事实上,除了美国以外,所有开始实行民主便使用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
“三权分立”指的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制度是指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是指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
三权分立的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派别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适应于欺骗人民和对付外国斗争的需要。这种制度的弱点是使国家的力量难以完全集中,相当一部分力量在互相牵制中抵消,缺乏效率。
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三权之间相互制约,国会可以以弹劾等诸多形式限制总统,总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形式限制国会的权力,而联邦最高法院则可以通过违宪审查的形式限制国会的立法权和总统的行政权,此外,总统对司法权也有制约,表现在联邦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命在一定程度上受总统控制。
洛克是初步分权思想,立法权归议会 行政权,外交权归君主 ,区别于孟德斯鸠的立法,司法,行政.
三权分立制度是指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
三权分立的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派别之间的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适应于欺骗人民和对付外国斗争的需要。这种制度的弱点是使国家的力量难以完全集中,相当一部分力量在互相牵制中抵消,缺乏效率。
三权分立是指行政权力、立法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分立和相互制衡的原则。它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确保政府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从而保障国家的稳定和公正。具体来说,三权分立指的是以下三个权力:
1. 行政权力:行政权力包括实施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由行政机构和政府拥有。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和政策制定、执行和管理政府事务,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2. 立法权力:立法权力由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机构拥有,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在民主国家中,立法机构通常是议会或国会。
3. 司法权力:司法权力由独立的司法机构拥有,主要职责是审理案件、解决纠纷,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和适用法律,以及独立、公正地审判和裁决。
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是相互制约和互相平衡,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之间的权力划分和相互制衡,避免权力集中和滥用,保障国家的民主、法治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