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河道采砂市场,规范河道采砂权的出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省河道采砂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水发〔〕50号)、《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19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区行政区域内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
方式出让河道采砂权的,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权指河道砂石的开采权。
第三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辖权,依法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规定禁采期和可采量,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河道采砂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机关)按照规划提出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区招标办、招监办等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出让河道采砂权,是指出让机关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河道砂石开采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采砂业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拍卖出让河道采砂权,是指出让机关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采砂业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挂牌出让河道采砂权,是指出让机关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河道采砂的交易条件在指定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采砂业主的行为。
第六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河道采砂权,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根据砂石利用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有序开采使用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出让机关拍卖拟定起始价在50万元以下砂石开采权的,可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其建立的资质够条件、社会信誉好的拍卖机构库中随机抽选拍卖机构;拍卖拟定起始价在50万元以上的,应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拍卖机构;采用招标方式出让砂石开采权的,应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过程应在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第八条出让机关或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已经批准的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公告;
(二)采砂河段地理位置图、开采长度、宽度和深度及采后的整复要求;
(三)评标标准及方法、投标格式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等文本;
(四)采砂权出让合同文本;
(五)其他需要编制的文件。
第九条出让机关拟定出让标的起始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在《日报》、100万元以上的应在《日报》发布公开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投标、拍卖、挂牌公告内容为:
(一)出让机关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河道采砂权河段的位置、现状、出让年限、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允许开采量;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及申请取得投标人、竞买人资格的方法;
(四)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投标和竞价方式;
(六)确定中标人、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按规定缴纳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条出让机关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出让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出让机关应于拍卖或挂牌开始日前二十日发布拍卖或挂牌公告。
第十一条河道砂石开采权招标或拍卖的投标人或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
少于三人的应重新组织招标、拍卖或采用挂牌方式授予开采权。
第十二条出让机关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提供查询该河道砂石出让情况的便利条件,必要时可组织投标人、竞买人踏勘现场。
第十三条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标底和起始价,由出让机关先通过评估、评审后报区政府确定,但标底应当保密。
第十四条招标、拍卖、挂牌的基本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中标人、买受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与出让机关签订采砂权出让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签订出让合同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人、买受人资格,所交投标、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买受人不履行与出让机关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采砂权出让合同应与发布的公告相符,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出让机关、中标人或买受人名称、地址;
(二)采砂权的名称、有效期限、开采范围、中标或成交价款;
(三)中标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时间;
(四)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中标人、买受人按照采砂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缴纳采砂权价款和履约保证金,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一)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10%缴纳。
(二)采砂权价款不包括应交纳的河道砂石资源费以及相关税费。
第十八条中标人、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砂权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采砂权,不予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已办理的,撤销其《河道采砂许可证》,终止采砂活动,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九条中标人、买受人有下列行为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中标人、买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中标人、买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中标人、买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第二十条出让机关出让河道采砂权的出让金应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上缴财政。
第二十一条出让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必须要招标
1、采砂证区分采河砂、海砂;河砂是内河淡水河流域内的砂,海砂是指海边海水区域内的砂;
2、除采砂证外,还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税务登记,在当地税务局办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其中,采砂权中标合同纠纷是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采砂权中标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和解决途径。
采砂权合同纠纷是指在采砂权中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发生争议,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问题。
采砂权合同纠纷的解决通常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矿法》等。
对于采砂权合同纠纷,法律主要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依约仲裁机构裁决;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仲裁的必须经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到采砂权合同纠纷的处理,主要需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解决:
采砂权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进行。具体选择何种方式需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3.1 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纠纷升级。双方可以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解释、重新协商等方式来解决分歧。
3.2 仲裁解决: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程序简便、成本相对较低,适合纠纷相对较小的案件。
3.3 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纠纷。诉讼程序相对较为繁琐,费用相对较高,但适合处理较为复杂或争议较大的纠纷。
以下是一个采砂权合同纠纷案例的分析: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采砂权合同,约定甲方在乙方的砂石矿区采砂,合同期限为两年,采砂量为每年1000吨。但在实际履约过程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够的砂石资源,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因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分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提供砂石资源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甲方可以选择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解决途径:甲方可以先尝试与乙方进行协商,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功,甲方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如果仲裁结果无法让甲方满意,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采砂权中标合同纠纷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解决纠纷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的规定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具体选择何种方式需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合同权利,同时也要遵守合同义务,尽力避免纠纷的发生。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
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 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大概解释一下吧。
该财产称之为质物。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不知情的第三者不会受到惩罚性的处理,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法律上,知情第三者是指明明知晓一个物品或权利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因为没有标示出具体出自的法条,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
按质物不同,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打个比方,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不知情的第三者是相对于知情第三者而言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押也称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
而不知情的第三者是在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了同样的法律行为,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会损害相关人的权益而故意购买,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在法律上,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专利权,出质不提供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权利质权 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所谓不知者不怪,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不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而知情第三者则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采矿权到期,已开采出来的石料未销售完毕,可以向当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备案,预防发生误会。
一,将石料场的文字资料,影像资料报县自然资源局的执法局和国土空间管理科备案,证实是合法开采的。二,矿山料场,道路涉及的临时租用的土地费用与主体单位及时结清,防止拉运石料时,与村社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不能。
矿山范围内可以开采的矿种及数量是由采矿权出让合同规范的。外在表现为采矿权证书中的开采矿种。只有开采合同中规定的主采矿种及其伴生和共生的矿种才能合法开采。因为企业向国家缴纳了这部分资源的权益金。
飞飞里一共有四种矿石分别是黄矿、绿矿、红矿还有蓝矿。
分别在四个不同的地方采集 要等到灵兽出来的时候 你把它打死了 你就能用采集器采集了~~~~同矿山采购,用了1个月了,说说自己的感受:
1.找供应商确实很方便
原来我们其实都是直接找官网的,然后根据自家矿山的情况,选择符合标准的几个企业去挨个询盘;现在的话,我更喜欢直接在矿采网上搜索,一下能找到挺多和我需求匹配的(他们平台有这个把采购需求和供应商优势匹配的功能)在这里补充一下,矿采网是有客服的,他们还会人工推送给我很多供应商,所以对我们采购来说,确实是方便了很多。
2.比较难找的产品和设备也能找得到
像我们有一次采购YT28-1.1型号的凿岩机件,一共50件。这种东西就相对来说比较难找,而且做采购的谁也不会只找一家供应商询盘订货。但是这个东西在矿采网就能找得到,只不过他们好像还没有及时更新到网站上,但是他们自己的数据库里有这部分供应商,是客服推荐给我们的。
3.可对比的供应商基数很大
这个还是要看你采购的东西,如果你幸运的话,你甚至可以一次性找到几十家供应商给你参考,嗯,你还可以一键询盘这些供应商,作为第一步筛选。
总结来说,如果你做的矿企采购,那你真的要用矿采网,因为真的香!
采砂是一种采矿的行为,作用是获取砂这种矿产资源。
砂,也作沙,在施工中称为细集料,按直径不同分为:粗砂、中砂和细砂,通过细度模数Mf定:粗砂Mx=3.7—3.1,中砂Mx=3.0—2.3,细砂Mx=2.2-1.6。
砂【sand】指的是岩石风化后经雨水冲刷或由岩石轧制而成的粒径为0.074~5mm的粒料。
砂,有很多种类,有河砂,海砂,金属砂,天然砂岩粉化后的粉砂。
普通河砂主要成份是SiO2。
砂中一般含有少量泥土,泥土含量由建筑物等级高低而限定。
建筑用砂的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1400kg/m3;空隙率不大于44%。
砂是组成混凝土和砂浆的主要组成材料之一,是土木工程的大宗材料。
砂一般分为天然砂和人工砂两类。由自然条件作用(主要是岩石风化)而形成的,粒径在5mm以下的岩石颗粒,称为天然砂。人工砂是由岩石轧碎而成,由于成本高、片状及粉状物多,一般不用。
按其产源不同,天然砂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山砂表面粗糙,颗粒多棱角,含泥量较高,有机杂质含量也较多,故质量较差。海砂和河砂表面圆滑,但海砂含盐分较多,对混凝土和砂浆有一定影响,河砂较为洁净,故应用较广。
砂的粗细程度是指不同粒径的砂粒混合在一起的平均粗细程度。通常有粗砂、中砂、细砂之分。砂的颗粒级配是指砂子大小颗粒的搭配比例。如图可以看出,如果是同样粗细的砂,空隙最大[ 图(a)],两种粒径的砂搭配起来,空隙有所减小[ 图(b)],三种粒径的砂搭配,空隙更小[ 图(c)]。由此可见,砂子的空隙率取决于砂料各级粒径的搭配程度。级配好的砂子,不仅可以节省水泥,还提高了混凝土和砂浆的密实度及强度。砂的粗细用细度模数Mx表示。细度模数越大,表示砂越粗。根据细度模数大小范围,把砂划分为粗砂、中砂、细砂、特细砂。
配置混凝土时,应优先选用中砂。当采用粗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当采用细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砌筑砂浆用砂应符合混凝土用砂的技术性质要求。由于砂浆层较薄,对砂子最大粒径应有所限制。对于毛石砌体所用的砂,最大粒径应小于砂浆层厚度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对于砖砌体以使用中砂为宜,粒径不得大于2.5mm。对于光滑的抹面及勾缝的砂浆则应采用细砂。
采砂不是一种随机的冒险。
有些人只收集具有某种文化或历史意义的沙子,而有些人则更进一步,例如收集与二战或其他重要事件有关的沙子样本但是具体的历史事件。那些到过异国风情的海滩旅行并想把旅行的真正纪念品带回家的人,也把采砂作为一种更非正式的爱好来做。其他人从地理的角度看待采砂,收集"非洲沙子"或"世界各地的沙子"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