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出资需要过户吗?

时间:2024-10-05 01:21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作价出资需要过户吗?

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以房产出资成立公司的,应当将房产由股东个人过户到新成立的公司名下。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从该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系而言,可以认为该股东违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指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已交给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转让法定手续的,不应认定期出资效力

二、什么叫国家作价出资用地?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三、继承权可以出资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的,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一)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二)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

1.合伙人用以出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的或可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的实物财产。

2.不能完全支配的财产、已设立担保的实物、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一般不应作为实物出资。

(三)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版权)、技术秘密。

(四)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作价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

(五)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六)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方式。

四、商标权可以进行出资吗?

答案先明确一下:商标权可以评估价值质押融资,但不可以进行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用来实缴注册资本的知识产权有以下三种:

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3.软著(软件著作权)

其他的商标/商誉,可以评估价值,进行质押融资,但不属于技术入股的范畴,不能作为股东资产,不能作为股东出资的“资本”。

政策依据:

根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还有外观专利/作品著作权等无法进行“递延纳税”的备案登记。

五、国有划拨土地可以用来作价出资吗?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由于划拨土地不可转让,因此是不能作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的。

六、厂房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不可以。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主要有:

一,货币;

二, 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三,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四,土地使用权。

以上出资的各类资产必须是所有权且权属须无争议,因此厂房使用权是不可以出资的。

七、软件著作权出资

软件著作权出资是指软件开发者或著作权权利人将其在软件著作权上的权益进行转让、许可或注入资本的一种方式。在当今信息化时代,软件著作权出资在推动软件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软件著作权出资的背景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的加速推进,软件作为信息社会的重要载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软件产业日益繁荣的背景下,软件著作权的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而软件著作权出资作为一种衍生的融资方式,为软件开发者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实现财务增值的途径。

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形式

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转让、许可和资本注入。

  • 转让:指软件开发者或著作权权利人将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出售给他人,以获取一次性收益或分期转让费用。
  • 许可:指软件开发者或著作权权利人向他人授予软件著作权的使用权,对方可以在约定范围内使用该软件,一般以授权费或使用费形式进行付费。
  • 资本注入:指投资方向软件开发者或著作权权利人注入资金,成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者或共有人,分享软件未来收益。

软件著作权出资的意义

软件著作权出资不仅可以帮助软件开发者获得资金支持,推动软件研发和创新,还可以将软件著作权的价值最大化,实现资产的有效配置和流动。同时,软件著作权出资还可以促进软件产业链上下游的协作与合作,推动整个产业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软件著作权出资的风险

在软件著作权出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主要包括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

  • 法律风险:软件著作权的转让、许可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出现合同纠纷或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经济损失。
  • 技术风险:软件开发过程中存在技术难题和风险,一旦软件开发失败或出现质量问题,可能导致软件著作权出资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 市场风险:市场竞争激烈,软件产品更新换代快速,软件著作权的市场价值存在波动,投资者需要审慎评估风险。

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软件著作权出资逐渐成为软件产业发展的新引擎。未来,软件著作权出资将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1. 多元化:软件著作权出资形式将更加多样化,包括合作开发、交叉授权等,为软件开发者提供更灵活的融资途径。
  2. 专业化:软件著作权出资将由传统的个人投资向专业投资机构转变,投资标准和风险控制也会更加成熟。
  3. 国际化:软件著作权出资将趋向国际化,吸引更多跨国资本和技术进入,促进软件产业的全球化发展。

结语

软件著作权出资作为一种独特的融资方式,不仅有助于软件开发者解决资金问题,推动软件产业创新,还可以最大程度地释放软件著作权的价值。在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演进和市场的不断扩大,软件著作权出资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助力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八、厂房租赁权可以出资吗?

不行。有两个理由。

一是,厂房租赁权是虚拟的,没有实际价值,出资必须是实际出资金或实物,厂房租赁权即使有价格,也会随着行情的变化而上下波动,无法估值。厂房租赁权无法转移,只能在本厂有效。

二是,厂房租赁权只对出租方和承租方有关,对第三人无意义。

九、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劳务和信用作价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十、可否用专利技术作价出资,成立公司?

当然不可以.注册公司,工商是要审查你的注册资金的,它必须是资金,而不能是资产.你有专利可以卖人后在用这个资金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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