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黔驹
(全国地质资料馆)
摘要 本文总结了全国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后工作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地质资料 委托保管 现状 建议
0 引言
地质资料又称地质档案,是地质工作的重要记录,广泛应用于地质找矿、环境保护、国防建设、重大工程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我国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把地质资料分为成果、原始和实物三类进行管理,其中,原始和实物地资料数量巨大,主要由地质工作单位自行归档保管;成果地质资料则实行国家统一汇交,部省两级馆藏机构负责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目前,部省两级馆藏机构保管成果地质资料40多万种,全国分散保管原始地质资料超过了上亿件,实物有千亿米。随着2002年《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条例实施办法的相继出台,实现了成果、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统一汇交,同时考虑到部分地质资料的特殊性,规定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油气、天然气、极地、海洋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可以由国土资源部委托的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进行保管和提供利用。地质资料委托保管是国家与受托单位建立一种行政委托的法律关系,也是国土资源部在地质资料管理体制机制上的一大创新。
1 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现状
从2004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就积极探索开展油气等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直到2009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油气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2号)出台,标志着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体制和机制正式启动。目前,已有中国石油大庆分公司等35个单位获得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资质,这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油气、海洋等受托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的作用,也必将促进油气、海洋等地质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
1.1 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
从《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出台至今,油气等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机制基本成形(表1)。一是出台了油气等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的相关法规制度,包括确定委托保管工作规则、委托保管单位受托资质认定等内容;二是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油气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制作汇交细则》和《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细则》等相关标准规范;三是通过法规和标准建立了油气等成果地质资料与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统一汇交、分散保管、信息共享的机制。
表1 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相关法规制度一览表
1.2 地质资料委托保管机构现状
1.2.1 机构及人员
35家委托保管单位分为3种:一是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下属的油田单位共32家,其中中石油16家、中石化12家、中海油4家,基本包括三大石油公司所有油田企业;二是延长油矿,属于陕西省重点企业;三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的2家事业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和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委托保管单位共计有人员553人,平均每家单位约16人,其中多于16人的有18家单位,最多的为江汉油田40人,最少的为中石化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1人。
1.2.2 库房面积
35家委托单位总库房面积约66404m2,平均每家单位约1897m2,大于平均值的有9家单位,其中,库房面积最大的是塔里木油田,库房总面积为9600m2;面积最小的为青岛海洋所,库房总面积为120m2。
资料排架(柜)总长度约为96512m,平均长度约为2458m,大于平均长度的有4家单位,其中,最长的为塔里木油田,总长为75350m;最短的为玉门油田,总长为12m。
实物地质资料库房总面积约为144067m2,平均面积为4116m2,大于平均面积的有9家单位,其中,长庆油田的最大,总面积为25783m2;最小的为中石油煤气层公司,面积为300m2。
实物地质资料库房可容纳总岩心3716489m,平均为112621m,大于平均数的有12家单位,最长的为长庆油田972000m。
1.2.3 设备情况
35家委托保管单位共计有台式电脑1016台、服务器85台、工程复印机11台、普通扫描仪128台、实物扫描仪54台。其中,有3家单位还没有服务器,6家单位没有工程复印机,2家单位没有普通扫描仪,15家单位没有实物扫描仪。
1.3 油气等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的资料馆藏及服务情况
根据地质资料委托保管相关法规,只有汇交范围内的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才是受托资料。
1.3.1 馆藏及利用
截至2013年底,35家委托保管单位原始地质资料总馆藏量为514213件,其中纸质的有365776件,电子的有175882件,共计有7619人利用委托单位馆藏的原始地质资料62331份次、162166件次。
受托单位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包含3856口油气钻井的156231.1m岩心资料;2280口井的2253280袋岩屑资料;8口井共计1232颗井壁取心资料;还包括2093件薄片。馆藏资料已被6692人利用了1407324件,共计总质量约为1448928 g。
1.3.2 建立了纳入全国目录服务体系的服务系统
为了实现油气地质资料方便、快捷、全方位、专业的地质资料查询服务,研发了油气地质资料委托保管服务系统,该系统主要设计了系统门户、地质资料服务、系统后台管理三大功能模块。最有特色的是资料服务功能,能实现按馆藏机构、盆地、行政区、矿权、图形等多种查询。目前,共整理发布33万条目录数据,并纳入了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服务中心。
1.4 油气等地质资料汇交现状
油气等地质资料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成果地质资料向全国地质资料馆汇交,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实行委托保管,受托单位应用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系统实现委托地质资料目录方便快捷的上报。近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建设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的油气等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模块已经完成开发和培训工作,即将开展成果、原始和实物三大类资料的在线监管以及验收合格后汇交凭证的统一发放。
2 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几年努力,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面对我国地质资料现代化与智能化的管理需求以及“传统借阅”与“知识服务”并重的服务需求,在管理与服务规模、质量、效率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主要突出的问题如下: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阶段,法律法规不能适应委托保管工作要求,欠缺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办法、第三批委托挂牌通知等法规,导致仅仅推进了三大石油公司和延长油矿油气地质资料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海洋地质资料的委托保管,《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的委托保管范围内的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以及很多涉海单位形成的海洋地质资料尚未实现委托保管。
2.2 体制机制不完善
现有体制机制不能完全适应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突出体现在受托单位都是在已有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挂牌,没有建立独立的委托保管业务运行体系,导致委托保管工作与其本单位业务交叉重叠,职责不易分清,不利于委托保管工作。
2.3 服务工作不到位
委托保管单位服务不到位,分析其原因:一是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未全覆盖,受托单位抵触将保管资料提供给存在利益竞争关系的非委托单位;二是缺乏受托地质资料服务相关办法,现有服务规定不能完全满足受托单位开展服务工作的需要。如受托单位是否可以办理涉密借阅证书? 受托单位如何收费?三是多数受托单位没有建立对外服务系统提供浏览、下载等网络在线服务。
2.4 基础条件需提升
需进一步加强委托保管单位的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尤其是提升地质资料汇交的信息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加快委托保管资质评定、考核机制建设。
3 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受托地质资料汇交
利用监管平台以及年度会审制度,做好新形成资料的及时和完整汇交。为防止上报数据不完整,根据受托单位承担的地质工作项目名录或采矿权范围、探矿权核减或退出范围内的储量报告和探矿权年检报告等资料,开展每年新上报数据的核查工作,可以与年报会审一并进行。
3.2 加大受托单位服务监督,加快制定服务办法
对已挂牌单位开展考核及加强服务监督,加快制定受托地质资料服务办法,建议针对油气和海洋地质资料分别制定服务办法,一方面是各单位性质不同,另一方面是地质资料涉及的保密及敏感性信息不同。
3.3 推进油气等地质资料委托资质认定及挂牌工作
一方面对于国土资源部油气储办保管的油气地质资料,最佳办法是将资料移交给全国地质资料馆,提供给社会利用,否则要求国土资源部油气储办提供资料给社会服务。
二是对形成并保管有放射性矿产、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海洋等地质资料的单位分步推进委托保管资质认定和挂牌工作。
三是通过开展年报会审、定期评分考核、从业人员资格认定来解决上述问题。全国地质资料馆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受托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每个单位总部也可自行组织本系统内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均颁发培训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