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法律依据?

时间:2024-09-20 10:53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土地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法律依据?

转让的依据主要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土地转让给本公司子公司,也应遵循该条例。

二、法人为同一人,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母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母公司,不动产权属发生了改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另外还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土地转让合同还要缴纳印花税。

三、锦州港转让全资子公司百分之一百股权是好事还是坏事?

好事。

股权变更,有重组题材。

但目前股市管理层打压题材股,所以未必会上涨。

四、交通部门为什么要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并且如何转让啊?转让给谁?国家为什么允许转?

1、有偿转让收费权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投入新的项目建设。 例如,一条高速公路花10亿建造,要通过20年收费才收回成本和利润。现在,交通部门需要钱建设另外一条公路,那么可以把修好的高速公路收费权卖了,提早获得回报,投入新的项目去。

2、转让有很多形式,一是拍卖,二是协商。转让都是给有钱的主。

3、国家也很希望能够尽快把交通投资的钱回笼,投入新的项目。否则,等20年后再搞建设,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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