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风压按《混凝土高规》第3.2.2条的规定采用,但不得小于0.3N/ 。对于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目前尚无统一、明确的定义,一般可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确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可认为是特别重要的高层建筑。对风荷载是否比较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如结构的自振频率和振型等。对于前几阶振型频率比较密集、振型比较复杂的高层建筑结构,高振型影响不可忽视,仅采用考虑第一振型影响的风振系数来估计风荷载的动力作用,有时不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对风荷载的动力影响,可能偏于不安全,因此适当地提高风压取值。为了便于条文的执行,《混凝土高规》条文说明指出,一般情况下,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可取100年一遇的风压值;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60m的高层建筑,其风压取值是否提高,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侧向刚度较大的高层建筑结构,房屋高度大于60m时也可按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计算风荷载。对房屋相互间距较近的建筑群,由于旋涡的相互干扰,房屋的某些部位的局部风压会显著增大,设计时宜考虑其不利影响。群体效应一般与建筑物的相对高度、距离、方位、体型等有关,情况比较复杂,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尚未给出具体计算方法,一般可将风荷载体型系数进行放大,如《混凝土高规》第3.2.7条的要求。风洞试验表明,风对群集建筑物的荷载增大效应往往是局部的,表现为局部风压的增大。对于有参考经验的情况,可采用已有的放大系数;对比较重要的或体型、环境非常复杂的高层建筑,建议通过边界风洞试验考虑风荷载作用。
荷载分项系数是指极限状态设计,为满足可靠度的要求,在实际设计中计算杆件内力时,对荷载标准值乘以大于1的系数。 (1)静荷载分项系数γG:当永久荷载对结构产生的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γG=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γG=1.35。当产生的效应对结构有利时,—般情况下取γG=1.0;当验算倾覆、滑移或漂浮时,永久荷载效应一般是对结构有利的,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应取小于1.0的值; 对其余某些特殊情况,应按有关规范采用。 (2)动荷载分项系数γQ:—般情况下取γQ=1.4;但对工业房屋的楼面结构,当 其活荷载标准值>4kN/㎡时,考虑到活荷载数值已较大,则取γQ=1.3。
商标评估工作程序
1. 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
2. 鉴定评估合同书;
3. 指导企业清查、填报资产,搜集准备资料;
4. 现场检查核实资产、验证资料;
5. 现场检测鉴定资产;
6. 编制评估报告书草稿;
7. 评估机构内部审核检验评估报告书草稿;
8. 评估机构将评估报告书草稿送交企业,征求被评企业对报告书草稿的意见;
9. 评估机构将修改后的评估报告书送中华商标协会商标评估专家委员会审查 鉴定;
10. 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书、专家鉴定证书、证牌送交被评企业。
房屋租赁权通过: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房屋租赁权主要有三种方法:
1、市场法:市场法是房屋租赁市场公开、租赁信息充分时首选的一种方法。评估时应广开信息渠道,可查阅有关报刊中租赁信息,收集房地产交易展示会资料,了解房地产中介租售行情等。在调查房地产租赁市场交易实例时,不仅应了解交易实例的租金及房地产状况,如坐落、面积、结构、交通条件等,还应记录其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支付方式等情况。
2、收益法:收益法是在租赁房屋预期收益可预测或可确定的情况下常用的估价方法。收益法评估房屋租赁价格的关键仍然是年净收益的计算和报酬率的选定。租赁净收益为租赁收入(主要为有效毛租金收入及租赁保证金、押金等的利息收入)扣除维修费、管理费、保险费和税金等四项税费。四项税费的取舍,应根据租赁契约规定的租金含义决定。
3、成本法:在市场难以提供类似估价对象的可比实例,也不易准确预测净收益时,成本法可以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成本法是采用成本累加的方法计算房屋租赁价格的一种方法。
成本法评估房屋租赁价格由八项因素构成: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税金、保险费、地租和利润。采用该方法估价时,应先求取建筑物的重置价格。一般通过政府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确定;也可采用按工程造价估算等方法求取。
1.需要交税.2.如果采矿权属于个人的,个人转让,则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3.如果采矿权属于企业的,企业转让,则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收入-取得采矿权的成本=利润交纳,税率为25%.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首先要看产权还是租赁权,再评估装修和经营利润。
采矿权评估
对矿业权所依附的矿产地价值的判断
评估者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和公正的准则,依据国家规定的法定标准和程序,根据其掌握的矿产地信息和市场信息,对现在或未来市场进行多因素分析,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采矿权的现有价值量和潜在价值量进行评定和估算。
中文名
采矿权评估
外文名
evaluation of mining rights
学科
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规范文件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准则
客观经济规律和公正
简介
采矿权评估实质上是对矿业权所依附的矿产地价值的判断。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标明储量的矿产地的采矿权评估,必须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对于非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的采矿权评估和采矿权人采矿权评估,国家一般不予干涉,由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自行选定评估机构或由其自己对采矿权进行评估。采矿权评估分为技术评估和货币价值量的确定。采矿权的评估方法很多,普遍采用的是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可比销售法。
矿权转让合同是指矿业权人将其拥有的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文件。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矿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帮助各方合理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本文将提供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样式:
双方:
甲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乙方:(自然人/法人名称、住所/注册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的合法权益,特就矿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矿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矿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条件
1. 甲方确认其对上述矿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属纠纷。
2.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以下款项作为矿权转让的对价:
3. 双方同意在接受矿权转让后的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
第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变更
...
第七条 合同解除
...
第八条 附件
...
第九条 合同解释
...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一条 附则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点:(此处为合同签署地点,由当事人自行填写)
签订日期:(此处为合同签署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本文提供了一份矿权转让文书格式范本,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矿权转让合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合同的撰写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希望本文对各方在撰写矿权转让合同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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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由于未取得矿业权,债权融资基本上不可能的。主要是没有抵押或质押物。
股权融资就是通过转让企业的一部分股权,投资人获得股权(未来的收益或风险),企业经营者获得现金流。
对于矿山企业而言,最重要的资产就是矿业权及矿产资源的价值和潜力。即使是矿产资源价值再高,得不到矿业权,都是空的。所以,我个人认为,矿业权没有取得,融资的概率为零。就是根本就不现实,不可能的。
扣件抗滑承载力系数理论上1.0,不过在实际工程使用中,这一数值是达不到的,考虑到扣件的保养维护等多种实际因素,故取0.8,一定要一个规范依据的话,是没有的。
就好像工地上的扣件如果随机抽样去送检,可以说没有一组可以达标,计算时考虑0.8比较符合现实。
一般进行支模架设计的时候,都是将计算值乘以1.2的系数,来进行扣件承载力选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