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故称“狭义的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定受偿权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人优先于其他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权利。由于法国民法典没有留置权的规定,因此,许多应适用留置权的法则通过优先受偿权调整,使优先权具有较广泛的调整领域,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国民法中的优先权,即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在中国经商或进行投资时,法定验资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并且对于确保公司合规运营至关重要。法定验资指的是投资者或企业在建立公司或进行资本增资时,按照法律规定,在设立公司之前必须将投资资金注入到公司账户中,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法定验资报告的程序。
法定验资的主要目的是验证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否真实、合法,并且确保公司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业务运营。通过法定验资,可以防止虚假注册资本、投机行为以及资金注入不实等违法行为发生,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一般来说,法定验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者真实身份、注资资金真实到位等要求。在中国,法定验资通常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确保法定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法定验资作为中国公司设立和资本运作的重要环节,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
一般来说,法定验资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在整个法定验资的流程中,投资者需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并确保资金的来源和真实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总的来说,法定验资是中国公司设立和资本增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投资者的权益至关重要。投资者在进行法定验资时,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和真实性,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人身权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法定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
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法定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
法定监督权是公民作为国家管理活动的相对方对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
指挥交通是交警的工作和职責也是国家賦于的权力交警一定要严格执法行使权力为民执法
一般而言,“净矿”类似于房地产领域的“净地”,即矿业权出让前妥善解决好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道路使用权等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让竞得人不再受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同时矿区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范围内,竞得人按规定能够及时办理矿权证,并能顺利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矿业权。“净矿”包括“净采矿权”和“净探矿权”。
“净采矿权”出让是与过去的“毛采矿权”出让模式相对而言的。由于采矿作业过程中往往要修建道路、清理地表附着物和补偿、占用土地修建配套设施等,必须取得矿区周边的利益相关方的许可。但长期以来,采矿权出让过程中都不涉及前述问题,导致采矿权竞得人成交后,因与当地村民“谈不拢”,存在长期不能开工的情况。这也使得许多投资者顾虑重重,不敢轻易参与竞买,致使矿产资源价值被低估。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资产评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具体你也要询问他们的评估师有没有做林权评估的资质
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下同)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矿业权所包括的矿产资源储量在未来开发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被评估矿业权价值的一类评估方法。收益途径是被较广泛采用的矿业权价值评估途径,易于为买卖双方所接受。该途径评估方法是基于人们根据对矿业权价值的认识,通过将地质的、采矿的、选矿的和经济的等知识、经验和实践的综合运用,对矿业权价值做出评价和估算。因此,合理地确定技术、经济等评估参数,是该途径评估方法应用的关键。
采用收益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时,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和遵循的假设条件:
一、前提条件
1.评估对象未来的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获得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二、假设条件
1.产销均衡原则,即生产的产品当期全部实现销售;
2.评估设定的市场条件固 定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即矿业权评估时的市场环境、价格水平、矿山勘查和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等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水平和设定的生产力为基点。
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以下相同)与评估目的相关,对于以收取矿业权价款为目的的出让评估以及以公平交易为目的的转让评估指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对某些评估目的,如矿业权抵押贷款、上市或一般卖方的出价决策咨询,可以指矿业权人真实、实际的生产力水平。
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的内容编辑法定担保物权具有保护特定债权的作用,因为法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大都是因债权人对标的物施以劳务、技术或者供给材料、保全该标的物或者增加其价值,法律为维护公平特用担保物权予以特别保障。因生活中法定担保物权人常对标的物支出一定的费用,故学理上又称之为“费用性担保物权”。如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承包人就价款对承包工程的优先受偿权,就是因为承包人对承包工程付出了劳动和金钱为对其特别保护而设。
担保物权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担保物权成立的要件不同,意思自治原则发挥作用的领域有别。 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并存时的效力。一般认为,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例如,《海商法》上规定的对船舶的各种优先权(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的抵押权。适用该原则的情形包括:抵押权成立在先,留置权成立在后的情形;留置权成立在先,抵押权成立在后,且留置物所有人为抵押人的情形;质权成立在先,留置权成立在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