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是一种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的费用,用于获得使用许可方的特许权。特许权使用费通常与品牌、商标、专利、技术或经营模式等相关,是一种长期权益的投资。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方式通常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相结合,根据双方的协议确定。
其中,固定费用是一种基本的许可费用,以获得使用许可方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的许可;变动费用则是根据使用许可方的经营成果而产生的费用,如销售额比例或其他业绩考核。一般来说,特许权使用费在企业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能够有效地减少合作企业的风险,提升其商业竞争力和品牌价值。
对于许可方而言,也能够在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同时,保护其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品牌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矿权出让金是一种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通常用于支付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所产生的费用。具体来说,矿权出让金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费用:矿产资源勘查费用:包括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矿体测量等费用。矿产资源开采费用:包括矿山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工资等费用。矿产资源加工费用:包括矿石加工、选矿、冶炼等费用。矿产资源运输费用:包括矿石运输、物流等费用。矿产资源销售费用:包括销售渠道建设、销售推广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矿权出让金计费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不同的矿产资源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具体的计费方式和标准。
结论:需要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一、扣缴增值税的依据及税金计算
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属于销售“无形资产”。
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因此,向境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就构成了境外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购买方为增值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需要在实际时依法扣缴增值税。
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注意,增值税扣缴是按照税率计算,特许权使用费的税率是6%,扣缴境外的增值税无论金额大小不能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计税。
说明:自2021年9月1日起,《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生效后,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扣缴增值税时,不再附加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二、所得税的扣缴依据及税金计算
当境外收取款项的一方为企业或组织时,需要依法扣缴企业所得税;当境外收取款项的一方为自然人时,需要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因此,境外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因此,在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支付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实际需要按照10%扣缴企业所得税。
说明:如果境外非居民所在国(地区)与我国签署有税收协定(安排)的,满足相关规定的,也可以依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安排)规定优惠税率或免税,税收协定(安排)对特许权使用费规定的优惠税率通常会低于10%。
(二)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在支付时依法扣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规定: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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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企业如果对外支付的是特许权使用费,则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收入全额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境内企业如果对外支付的是劳务费等,则需要视该境外企业所提供的劳务是在境内还是境外,如果劳务完全发生在境外,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不需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境外企业需要到境内进行服务,则需要视提供服务的国家是否为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 如果是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则还要判断其是否在境内构成了机构、场所,如果未构成常设机构则按照协定不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确实构成了常设机构,则应于境内按劳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对于与我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派遣雇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劳务,通常构成上述意义上的机构、场所,应对归属于该机构、场所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25%的税率,而不再区分是否构成常设机构。 通常情况下,技术服务费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区分,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相关规定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等。
作为影视文创行业服务商,我们经常被问到特许权使用费是什么?它和稿酬所得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就通过七个小案例,来看看到底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1.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依据l《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l《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l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来源地应如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第(五)项: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3.特许权使用费VS稿酬所得两者的最大不同在于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预扣预缴时,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年度汇算清缴时,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也是减按70%计算。
4.案例分析
【情景案例一】:设计者张三设计了一套卡通人物,甲广告制作商在制作广告时使用了该卡通人物,支付了10000元报酬,这是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劳务报酬?
【答】:这是著作权使用权的转让,张三这笔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情景案例二】:甲广告制作商超过合同授权,扩大了适用范围,张三向其索赔,取得赔偿款20000万。这是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偶然所得?
【答】:特许权使用的赔偿款,也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范畴。
【情景案例三】:某知名作家将自己的手稿拍卖,以20万元成交。这是特许权使用费还是稿酬所得?
【答】:该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国税发〔1994〕089号第五条,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情景案例四】:某企业家将书法家赵某的作品拿去拍卖,取得拍卖收入10万元,这属于什么所得?
【答】:这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国税发〔2007〕38号规定: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情景案例五】:李四写了一个剧本,被本单位影视制作中心看中准备拍摄,支付了30万元。这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
【答】: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国税发〔2002〕52号规定: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情景案例六】:王五许可某招聘网站使用他的头像,取得使用权3万元,这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答】:这是劳务报酬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48号)第五条文件规定,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情景案例七】:书法家赵某参观一个企业,为该企业家题字“天道酬勤”,获得5万元润笔费,这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答】:这是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完税价格办法》中,特许权使用费指的是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销售权的许可或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下列4种情况下,特许权使用费被认定为与该货物有关:
一是用于支付专利权或者专有技术使用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a.含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b.用专利方法或者专有技术生产;
c.为实施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专门设计或者制造。
二是用于支付商标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a.附有商标;
b.进口后附上商标即可直接销售;
c.进口时已含有商标权,经过轻度加工后附上商标即可销售。
三是用于支付著作权,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a.含有软件、文字、乐曲、图片、图像或者其他类似内容的进口货物,包括磁带、磁盘、光盘或者其他类似介质形式;
b.含有其他享有著作权内容的进口货物。
四是用于支付分销权、销售权或者其他类似权利,且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a.进口后可以直接销售;
b.经过轻度加工即可销售。
有关特许权使用费是否计入完税价格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小万子。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版权等)持有人授权他人使用其特定的知识产权,并为此支付报酬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可以是一笔投资或授权费的形式,用于获得某一特定品牌、技术或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这种方式通常被用于 franchises、品牌许可、技术许可和专利许可等业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企业的收入中通常被认为是非经常性收入。
结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的是一种通过许可使用已有权利而获得的收入。原因: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持有某项权利(如专利、商标等)的人将其授权给他人使用,用于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这种收入来源于特许方向许可方收取的许可费用。内容延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一种常见的知识产权收入形式,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对于特许方而言,通过授权使用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不仅能够获得收入,还能够提高自身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对于许可方而言,能够使用已有的专利、商标等权利,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竞争力。因此,合理运用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和使用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5月8日付电费100元
借:管理费用一电费一100
贷:银行存款(现金)一100
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并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采矿权使用费,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