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招标人的定标权?

时间:2024-12-15 10:29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如何确保招标人的定标权?

招标人有定标权,但定标权也是有范围的,一起看看定标权有哪些?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从招标文件的编制,到评审专家的遴选,再到开标会的组织,总有一些人认为,定标权掌握在招标人手中。定标权有哪些权利呢?

评标标准制定权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拟投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七部委三十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量化或评价这些因素。制定中标人选择标准的权利是实现中标权的基础。

专家选聘权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招标人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七部委令第十二号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设立”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招标人无疑有权选择和聘用评标专家。当然,选任权的使用不是任意的,而是应当符合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

实践中,评审团成员的组成结构一般由招标方提出,提交有关部门评审,最后从相应的专家库中提取出来。评标专家的选聘权也是评标权中的一项基本权利。

知情权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七部委令第十二号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察部门。“招标人对评标结果有知情权。根据法律法规,评标结束后必须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以保护招标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领域的专家组成。”。七部委令第十二号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熟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业务的代表和技术和经济专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了参与评标的权利。

监督权

七部委令第三十号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这一规定也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负责”的有力佐证。基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负责”的观点,招标人有权监督评标委员会是否公正、客观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否决权

否决权是监督权的延伸。评标委员会不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影响正常评标过程,影响评标结果,或者评标无效的,投标人可以行使否决权。七部委第三十号令第七十九条和七部委令第二十七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影响评标结果的,招标人和监理机构可以该条规定,拒绝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要求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评标,或者投标人可以选择重新招标。请评委再复习一遍。

选择权

选择权的运用是以陪审团工作客观公正为前提的。

“限制性选择权”是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相对选择自由”是指对于非法定招标项目,投标人的选择权自由度较大。即使竞买人不选择第一候选人作为竞买人,招标投标法律制度也不会干涉竞买人。然而也有一个前提,即投标人的“相对选择自由”受到其自身投标文件的限制和限制。

中标通知书发放权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七部委令第三十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七部委第十二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有招标人有权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谈谈如何确保招标人的定标权?

一是招标文件在公告前招标人确认,二是参与评标现场评标,三是得分前三名有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三、矿权出让金属于什么费用?

矿权出让金是一种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通常用于支付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所产生的费用。具体来说,矿权出让金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费用:矿产资源勘查费用:包括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矿体测量等费用。矿产资源开采费用:包括矿山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工资等费用。矿产资源加工费用:包括矿石加工、选矿、冶炼等费用。矿产资源运输费用:包括矿石运输、物流等费用。矿产资源销售费用:包括销售渠道建设、销售推广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矿权出让金计费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不同的矿产资源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具体的计费方式和标准。

四、使用权房办理产权,购买人要交多少费用,出让人要交多少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五、破产管理人费用与抵押权哪个在先?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分别为: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因此,破产管理人的费用为破产费用,相比普通债权优先。希望能帮到您。

六、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费用及相关法律问题解析

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家庭关系处理等诸多方面。作为一个发达国家,新西兰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具体的监护权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的相关问题。

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的法律依据

新西兰的老年人监护权主要依据《老年人保护法》(Protection of Personal and Property Rights Act 1988)进行规定。该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老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和管理。根据该法,当老年人的认知能力下降,无法自主做出决定时,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来代为管理其人身和财产。

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费用的影响因素

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的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 监护人的类型:如果由家庭成员担任监护人,通常费用较低;如果由专业的监护服务机构担任,费用会相对较高。
  • 老年人的财产状况:如果老年人本身有较多的财产,那么监护费用会相对较高;反之则较低。
  • 监护人的工作量:监护人需要处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医疗、财务等各方面事务,工作量越大,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监护费用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一般城市地区的费用会高于农村地区。

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的申请流程

如果家人认为老年人已无法自主做出决定,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具体流程如下:

  1. 收集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医疗记录等。
  2. 填写法院提供的申请表格,说明老年人无法自主决定的原因。
  3. 法院会安排专业人士对老年人进行评估,确认其无法自主决定。
  4. 法院会根据评估结果做出裁决,指定合适的监护人。
  5. 监护人需要定期向法院报告老年人的情况。

总的来说,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的费用并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无论费用多少,保护老年人的权益都是最重要的。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您能够更好地了解新西兰老年人监护权的相关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七、山东省地矿局第四地质矿产勘察院怎么样,我是潍坊人,矿普的研究生。想离家近一点工作。跪求?

工资待遇不错,在山东省内算是工资很高的地矿单位了。四院以找矿为主,出野外次数较多,具体看你所在实体部门了,搞矿产勘查的出野外时间很长,一年至少要有半年多在外面,不过拿钱也会很多,毕竟去很偏远的地方,野外补助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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