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权法律法规?

时间:2025-01-03 18:16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出行权法律法规?

出行权是指公民依法在一定空间、一定时间内自由使用通行资源的权利,其外延主要包括出行通行权、出行占用权、出行选择权、出行知情权等。出行权作为一项宪法未明确列举的基本权利,是生存权的核心内涵之一,兼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出行权的保障仰赖国家履行相应义务,国家义务是出行权的根本保障,具体涵摄国家尊重义务、国家保护义务和国家给付义务三个层次。对于出行权的保障,国家尊重义务是基础与前提,保护义务是延伸,给付义务是核心

二、非金属矿权内发现金属矿能采吗?

不能。

矿山范围内可以开采的矿种及数量是由采矿权出让合同规范的。外在表现为采矿权证书中的开采矿种。只有开采合同中规定的主采矿种及其伴生和共生的矿种才能合法开采。因为企业向国家缴纳了这部分资源的权益金。

三、农村路权法律法规?

是明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道路通行权是指所有机动车司机、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利。在农村地区,道路通行权同样适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农村地区道路较为复杂,存在许多狭窄、弯曲、陡峭等路段,因此需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同时强调了道路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农村道路管理单位应当对道路进行安检,并对道路状况进行维护和改进,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四、林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林权的法律法规有《宪法》、《森林法》、《土地改革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土地管理法》。

延展阅读: 所谓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权是一种财产权。按照民法通则和森林法等法律规定,林权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其对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权是指使用者依法对他人财产拥有的限制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权主要表现为所有权和使用权两种形式。根据我国《宪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有三种形式: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的林木。

五、非金属矿山探矿权申请流程?

1、村委会请示镇政府开采非金属矿,镇政府发函给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设置采矿权开采矿种类型。

2、县国土资源局制定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征求同级发改、财政、监察、林业、环保、水利、安监等部门的意见,各部门都同意后,请示县政府批准设置采矿权。

2、县政府同意后,委托资质单位开展储量核实和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进行价款评估,制定挂牌出让工作方案交县土地交易中心实施。

3、土地交易中心实施出让工作,公开交易,确定采矿权竞得人。

4、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价款和相关费用。竞得人按要求准备采矿权登记资料报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

5、竞得人组建矿山企业,建矿生产。 非金属矿采矿权申请材料。

第一步,划定矿区范围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矿区范围图(以1:10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招拍挂取得采矿权的证明,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审批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采矿权新立登记

采矿权申请报告,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与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明细材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和备案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批准证书指“三资”企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备案证明,水利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证指地热、矿泉水,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林业部门对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指石矿、粘土矿占用林地情况,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确认意见,土地复垦方案及备案证明,查明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一式六份),审批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专属物权和非专属物权的区别?

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以权利有无移转性为标准可以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依附于特定的权利主体不能移转于他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如约定由某画家给自己画自画像

非专属权是指可以与权利主体分离移转于其他主体的权利财产权利,凡无专属性的都属于非专属权,有专属性的主要如士兵复员费赡养费伤残补助等

七、网络知情权法律法规?

这个问题有点宽泛,网络知情权并不属于法律名词,其包含的含义可能有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被他人网络侵权后要求平台公布侵权者主体信息的知情权、app或者网站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应该告知用户的知情权等。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规范和保护的。至于被侵权的知情权则涉及具体的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这些权益涉及的法规和司法解释比较多,有宪法、民法典等。

八、侵害姓名权的法律法规

侵害姓名权的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姓名权是指个人享有对自己姓名的自主控制权和专有使用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网络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使用,个人姓名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日益突出,侵害姓名权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因此,各国纷纷采取立法措施来加强对姓名权的保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公民的姓名权主要涉及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了姓名权的保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二编明确规定了个人身份权,其中包括了对姓名权的相关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保护,其中包括了对姓名权的保护。

二、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姓名: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侵害了他人姓名权。
  • 捏造他人姓名:故意捏造他人姓名,造成混淆、误导等后果,侵害了他人姓名权。
  • 无理拒绝更名:对他人请求更名,没有正当理由予以拒绝,侵害了他人姓名权。
  • 故意传播他人姓名:故意公开传播他人姓名,侵害了他人姓名权。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包括:

  • 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行为人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 行政责任:有关部门可以对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 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侵害姓名权的行为还可能构成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国际相关法律法规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国际上也存在一些保护姓名权的法律法规:

  •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二条规定了每个人的姓名权,提出了保护个人姓名权的需求。
  • 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也明确规定了个人姓名权的保护,强调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姓名权。
  • 个人信息保护法:一些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对个人姓名权的保护。

四、保护姓名权的建议和措施

对于个人来说,保护自己的姓名权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保护姓名权的建议和措施:

  •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透露个人姓名信息。
  • 谨慎使用社交媒体:在使用社交媒体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随意公开个人姓名。
  • 及时发现并应对侵权行为:如发现有侵害姓名权的行为,要及时采取合法措施进行维权。
  • 参与姓名权保护活动:积极参与相关的姓名权保护活动,提高保护姓名权的社会意识。

总之,侵害姓名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对个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各国法律法规对于保护个人的姓名权提供了明确的保障,对于侵权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个人在保护自己的姓名权方面也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维权,共同营造一个尊重和保护姓名权的环境。

九、有关住宅权的法律法规

有关住宅权的法律法规

住宅权是指个人或集体对自己拥有的住房享有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在我国,住宅权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以确保人们的基本居住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住宅是不可侵犯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入。这为住宅权的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除宪法以外,住宅权还受到了多个法律法规的支持与规范。

其中,有关住宅权的法律法规有:

  • 《物权法》:该法规定了个人和集体对住宅的使用权、拥有权、转让权等基本权益,并明确了住宅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规定》:该规定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确保住宅使用权得到合法的获取和保护。
  • 《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针对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住宅权益受损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补偿措施。
  • 《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住宅业主的权益和义务,保障了住宅权的正常行使和管理。

以上法律法规对于保护住宅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住宅权的保护不仅仅依靠法律法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住宅权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确保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其次,住宅业主应加强自身的法律学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和维权工作。

此外,社会各界应加强对住宅权的监督和维权工作,通过舆论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那些因住宅权问题遭受不正当损失的人群维权。

总之,有关住宅权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公民的基本住宅权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是,要实现住宅权的真正保护,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与执行,能够为我国的住房问题提供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人民的合法住宅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

十、孩子抚养权与非抚养权的区别?

有抚养权和没有抚养权的区别是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直接抚养子女,无抚养权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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