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国内上市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它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是目前主板和中小板企业发行的条件,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规性要求,如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共七十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给予了明确详细的界定。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末弥补亏损。
(二)深证创业板上市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
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
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
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权证是一种有价证券,投资者付出权利金购买后,有权利(而非义务)在某一特定期间(或特定时点)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其中:发行人是指上市公司或证券公司等机构权利金是指购买权证时支付的价款;标的证券可以是个股、基金、债券、一篮子股票或其它证券,是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在投资权证时应该注意哪些风险?
答:(1)价格剧烈波动风险:权证是一种高杠杆投资工具,标的证券市价的微小变化可能会引起权证价格的剧烈波动。
(2)价格误判风险:权证价格受到标的证券的价格走势、行权价格、到期时间、利率、权益分派和权证市场供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权证持有人对此等因素的判断失误也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3)时效性风险:权证与股票不同,有一定的存续期间,且其时间价值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迅速递减。
(4)履约风险:如果发行人发生财务风险,投资者有可能面临发行人不能履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