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标识位置的规定
有限空间内的标识应该明显可见,能够被人员轻易看到,并且不会被遮挡或者混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安全因素,避免标识位置过于靠近危险区域。
2. 标识颜色和形状的规定
为了便于人们快速准确地辨认物品,有限空间内的标识颜色和形状需要统一规定。比如红色圆形表示禁止进入,黄色三角形表示警告等。
3. 标识文字和图案的规定
有限空间内的标识文字和图案需要简洁明了,容易理解。同时还需要注意字体大小、字形、线条粗细等因素,以保证标识清晰可辨。
4. 标识材料和质量的规定
由于有限空间通常存在着高温、高压、腐蚀等环境因素,因此有限空间内的标识材料需要具备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同时还需要注意标识的质量,避免出现模糊、褪色等情况。
5. 标识维护和更新的规定
有限空间内的标识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清晰可辨。同时还需要及时更新标识,以适应物品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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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现场
1. 厂房、车间:应检查厂房、车间的结构是否坚固,通风是否良好,照明是否充足,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备等。
2. 仓库:应注意检查仓库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施,以及货物堆放是否稳定,有无倒塌风险。
3. 作业区:应关注作业区的设备布局、作业流程、安全警示标识等方面,确保作业区布局合理、流程顺畅,避免出现人员密集、设备摆放杂乱无章等情况。
二、办公区域
1. 办公室:应检查办公室的通风是否良好,照明是否充足,办公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办公区域是否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2. 会议室:应注意检查会议室的通风、照明情况,以及会议桌椅、音响设备等是否安全可靠。
3. 走廊、楼梯:应确保走廊、楼梯的清洁卫生,无杂物堆放,保证人员通行安全。
三、基础设施
1. 供电系统:应检查供电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电线是否老化,开关是否灵敏,配电箱是否锁闭等。
2. 供水系统:应关注供水系统是否卫生清洁,水管是否漏水,水压是否稳定,水质是否合格等。
3. 通信系统:应检查通信系统是否畅通,电话、网络是否正常,语音是否清晰等。
四、公共设施
1. 卫生间:应关注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是否有异味,照明是否充足,洗手液、纸巾等物品是否齐备。
2. 食堂:应检查食堂的卫生是否合格,食品是否安全,餐具是否消毒等。
3. 停车场:应确保停车场的安全标识清晰,车位充足,地面是否平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五、特殊区域
1. 危化品储存区:应关注危化品储存区的安全距离、危化品标识是否规范,以及危化品的储存、运输、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高温区域:应注意检查高温区域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善,作业人员是否有相应的防护装备。
3. 辐射区域:应确保辐射区域的安全距离、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辐射监测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总结: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辨识需要从生产现场、办公区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特殊区域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确保各个区域的安全设施完善、安全风险可控,才能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1、中毒危害: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
2、缺氧危害: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
3、燃爆危害: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烧。
4、复杂的内部结构:对于某些有限空间,内部构造的复杂会带来施工上的复杂,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难度,这也是有限空间的危险因素之一。
5、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概念的陌生导致死亡,这也成为有限空间潜在的危险因素之一。
6、监护、救援人员相关知识的匮乏,经常发生一人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发生意外,多名救援人员的进行营救时的死亡事故,这也是有限空间潜在的危险因素之一。
7、适用救援设备的缺失会导致相应作业人死亡,所以缺乏适用救援设备也是有限空间的危险因素之一。
8、其他危险因素: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如坠落、溺水、物体打击、电击等。
场所氧含量合格,纸于19.5%,通风。可燃气体浓度合格
A级:可能造成作业人员多人伤害或死亡的有限空间作业,由单位分管生产、设备、工程的厂领导审批。
B级:可能造成作业人员死亡、重伤或较大及以上险肇事故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中涉及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和窒息性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作业由单位主管生产、设备、工程的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他类型的有限空间作业可由作业区主管审批。
C级:可能造成作业人员轻微伤害或一般险肇事故的有限空间作业,已有作业标准的,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无作业标准的,由有限空间所属作业区主管审批
有限空间作业时,氧气浓度在19.5%-20.9%范围可正常作业。
19.5%是氧气最小允许浓度。20.9%时氧气浓度正常。氧气浓度15~19%降低工作效率,并可导致头部,肺部和循环系统问题。氧气浓度10~12%呼吸急促,判断力丧失,嘴唇发紫。氧气浓度8~10%智力丧失,昏厥,无意识,脸色苍白,嘴唇发紫,恶心呕吐。氧气浓度6~8%8分钟。氧气浓度4~6%40秒内抽搐,呼吸停止,死亡
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 19.5%~ 21%, 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 19.5%, 应采取通风措施。
有限空间粉尘浓度小于 20g/m 3。
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氢气小于 0.4%、柴油小于 0.2%。
有限空间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 10mg/m 3。
二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9000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8000mg/ m 3。
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20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30mg/m 3。
一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20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30mg/ m 3。
氯最高容许浓度 1mg/ m 3。 9、氰化氢(按 CN 计)最高容许浓度 1mg/ m 3。
氰化物(按 CN计)最高容许浓度 1mg/ m 3。
溴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0.6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2mg/m 3。
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6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0mg/m 3。
溴化氢最高容许浓度 10mg/ m 3。
乙醛最高容许浓度 45mg/ m 3。
液化石油气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000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500mg/m 3。
一氧化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15mg/ m 3。
乙醚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00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500mg/m 3。
甲醇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25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50mg/m 3。
二氧化氮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5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0mg/m 3。
甲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50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00mg/m 3。
二氧化硫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5mg/ m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10mg/m 3。
甲醛最高容许浓度 0.5mg/ m 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
2引用标准和参考文件
GB/T-2001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2007
AQ 3025-200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受限空间:公司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 安全隔绝
4.2.1 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 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2.1-2007 的规定。
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
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体积百分数)。
4.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 监测
4.5.1 作业前 30 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
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经对现场处理,并取得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 采样人员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第十一条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4.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
4.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 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 12V。
4.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立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 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4.8 监护
4.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 其它安全要求
4.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定义为有限空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标准,缺一不可:
1. 体积足够大,人能够完全进入;
2. 进出口有限或者受到限制;
3. 不是设计为长时间占用空间。
有限空间是安全学范畴内的定义,分为以下四类:
(一)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封闭式粮仓、料仓等。
(四)冶金企业非标设备:高炉、转炉、电炉、矿热炉、电渣炉、中频炉、混铁炉、煤气柜、重力除尘器、电除尘器、排水器、煤气水封等。
≥19.5%
有限空间含氧指标一般是含氧量≥19.5%。 《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规定作业场所的氧含量应在1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