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是指关系国计民生,用于工业生产、群众生活中的爆炸物品,主要有雷管、导火索、炸药和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氯酸钾等。近年来,公安机关虽然加大了安全监督力度,但由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隐患漏洞仍然不少,涉爆案件、事故时有发生。
答:现在国家允许民爆物品跨区使用,不过得有合法的手续。
民用爆破器材是各种工业火工品、工业炸药及制品的总称,共分为八大类400多种产品,是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的特殊商品。目前,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共有定点生产企业404家,大的经营企业1700多家(不含4000多家各种类型的服务网点),科研单位20家,国家级检测中心(站)5个,规划、设计、咨询单位4家,专业安全评价机构6家。
国务院第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公共标准 (一)治安防范设施 1、民爆物品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保持完好。 2、储存仓库安装外层为铁皮防火门的双层专用库门,库窗设置铁栅栏、金属网和能开启的窗扇,库区设置符合规定的围墙。 3、储存仓库出入口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二)治安保卫组织和规章制度 4、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落实,并对治安防范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检查记录。对治安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5、经常对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等从业人员开展以防盗(抢)、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 6、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和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等制度。 7、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等案件、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案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三) 治安巡逻守护 8、储存仓库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9、值守人员熟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四)流向登记 10、严格执行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11、如实记录民爆物品产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爆物品库存情况。 二、专项标准 (一)民爆器材单位 1、储存仓库配备看护犬,大型储存仓库应当安装监控设备。 2、生产、经营单位和民爆器材管理服务站配备封闭式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宜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3、爆破作业现场建立临时储存仓库或配备保险箱等临时存放设施,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严格领用、清退制度。 4、严格执行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雷管编号登记管理制度。 (二)烟花爆竹单位 生产、批发单位储存仓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的规定,黑火药储存仓库应当安装监控设备。
答:民爆物品宣传标语如下:
1、双人昼夜值好班,擅自脱岗丢饭碗。
2、安全时时不能忘,节假领导要在岗。
3、人防、犬防加技防,安全措施无空档。
4、库外五米防火带,燃放鞭炮远离开; 库内杂草常清除,火灾隐患要防住。
5、不管高低与贵贱,进库必须凭证件。
6、避雷设施常检验,雨季切记防雷电。
7、进库要严审:亮证、登记加寄存。(注:寄存火具和通讯工具)。
8、通风降温莫忘掉,危品受热会自爆。
9、库房常备防身器,严防坏人来袭击。
10、库区常放老鼠药,雷管最怕蛇鼠咬。
11、雷管库内莫接报警线,远离杂散、射频和静电。
12、库外沟渠要修好,山洪下来不得了。
13、库区夜间要巡逻,贪睡可能酿大祸。
14、搬运工人要培训,装卸危品要谨慎; 拖抛滚砸惹事端;小心轻放保平安。
15、村库联防要抓牢,警报一响有人到。
民爆物品是一种危险品,其运输需要遵守相关的执行标准,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以下是一些民爆物品运输的执行标准:
1. 运输装置:运输装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一般应选用防震、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确保民爆物品运输的安全和可靠。
2. 运输路线:运输路线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运输规定,一般应选择安全、畅通、平稳的路线,避免经过易燃易爆、放射性污染、山区、水域等危险地带。
3. 运输速度:运输速度必须符合民爆物品的性质和特点,一般应控制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避免过快或过慢,造成安全隐患。
4. 运输温度:民爆物品的运输温度必须符合规定的范围,避免高温、低温等极端条件对民爆物品的影响。
5. 运输保护: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固定、防潮、防撞、防盗等保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民爆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运输标识:运输车辆和运输箱必须标注民爆物品的名称、数量、品类、危险等级、运输单位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应急处理。
7. 运输证件:民爆物品的运输必须携带相关的运输证件和批准文件,如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合同、装卸清单等,以确保合法合规。
以上是民爆物品运输的一些执行标准,为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和可靠运输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1,不准许穿化纤衣服,防静电。
2,每人每次搬运炸药不准超两箱。
3,雷管、炸药不允许混运,单独搬运。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2.储存的民用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民爆物品从业单位指的是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这些单位或个人在民爆物品的相关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他们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符合规定,以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民爆物品从业单位的管理涉及到许多方面,包括人员资质要求、设备设施要求、安全生产措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他们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自身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和沟通,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民爆物品从业单位的规范管理对于预防事故和减少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才能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除了民爆物品从业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还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内容,如民爆物品的分类和标识、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和监管,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同时,公众也应该增强对民爆物品安全的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