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客观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审批手续等行为;
“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的原用途,如占用耕地建设度假村,开垦林地、草地种植庄稼,占用林地挖掘鱼塘养鱼、养虾等;
“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后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致使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原有的农用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原有的农用地效用功能丧失,无法或者短期内难以恢复原有功能等情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认定主观条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也是明知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处罚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1. 是非法开采2. 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获得合法的开采许可证,没有进行环境评估和安全措施,对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3. 非法开采矿山会导致环境破坏,破坏生态平衡,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非法开采也会导致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秩序,应该加强对非法开采的打击和监管。
对河道采取堵截、截流方式养鱼,影响农业排水灌溉或防洪排水的,应由水利部门给予处罚并责令排除妨碍。如果是没有截流,不影响正常流水,不属违法行为!
建议去找市国土局。这个占用涉及两个方面的违法:
1.未事先通知直接占用农民承包的土地属于侵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
2.耕地的占用需要国土部门许可,可以去乡镇国土所看看是否取得占用许可,如果没有的话就是违规占用耕地。以上。
司法解释明确设定非法占用毁坏草原定罪标准
这个司法解释规定了非法占用草原“数量较大”的标准一般为“20亩以上”;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的,则为“10亩以上”。
据了解,破坏耕地、林地、草原,均以“数量较大”作为入罪门槛。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耕地和林地的司法解释规定,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防护林5亩以上即为“数量较大”;而此次司法解释则规定,破坏草原数量20亩以上为“数量较大”。
海滩被划分为滩涂,依法属于全民所有,只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圈占海滩涂。
非法占用耕地执法的责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农村土地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和法院等。因为非法占用耕地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还直接影响到土地的生产力和农民的生计,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的巡查和打击力度。此外,也需要加强对非法占用者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发生。
非法使用林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林地使用权而使用林地的行为。
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
(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
(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
如何界定非法使用林地行为:
首先,非法占用行为首先表现为行为的行政违法性,即行为是对有关森林法规禁止性规范的违反。
其次,违反森林法规的行为超出行政处罚的范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违法占用或征用林地,责令限期限恢复林地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30元的罚款。对擅自开恳林地,致使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恳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非法开恳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近年来,由于国家出台了一些惠农政策,导致非法占用农用地情况越来越严重,为了有效制止毁林开垦、毁坏草地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原有的“非法占用耕地罪”更改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认定标准:
非法占有农用地行为通常表现为:其一,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其二,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其三,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
改作他用是指改变农用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等。
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