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总结一下:
1、因为已经有法律法规,所以出现瞒报、谎报、迟报的,就属于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后果严重性。
2、只是违法的话,罚款、降职、拘留;犯罪的话,那就等着吃公家饭吧。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矿山的剥离物、废石、表土及尾矿等,必须运往废石场堆置排弃或采取综合利用措施,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废石场以外的沟渠倾倒。
4、为保障矿山文明生产,必须落实和保证必要的环境投资。
5、输送含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性物质的废水沟渠,管道,必须采取防止渗漏和腐蚀的措施。
6、凡属有利用价值的固(液)体废物必须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予以回收利用。对有毒固(液)体废物的堆放,必须采取防水、防渗、防流失等防止危害的措施,并设置有害废物的标志。
一: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各级领导规章制度。
二:成立矿山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三:对矿山开挖的设备,山体岩壁,材料设施的加固,人员培训和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的重要性。
四:对排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向被排查单位书面报告,对排查出的问题责令整改。否则不准生产。
可以有两种
(一)线上渠道
1. 电话举报:12345市民服务热线
12350安全生产特服热线
2. 网上举报
(二)线下渠道
1. 邮寄举报信件
2.现场举报
复培训需要72个课时,因为煤矿高风险行业
非煤地下矿山的各种工种都应该属于特殊工种,按照相关规定,凡是从事井下工作的人员都属于特殊工种。比如:井下掘进工,井下电工,井下运输工,井下维修工,井下水泵司机,井下皮带司机,井下验收工,井下掘进机操作工,井下通风工,井下信号工,井下绞车司机等等,这些工种都属于特殊工种。
1)阻燃电缆,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试样被燃烧,在撤去试验火源后,火焰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残焰或残灼在限定时间内能自行熄灭的电缆。
2)含卤阻燃电缆(包括阻燃电缆、低卤低烟阻燃电缆)无卤低烟阻燃电缆与含卤阻燃电缆相比,有低腐蚀、低烟的优点;
3)在进行电缆敷设设计时,非阻燃电缆和阻燃电缆不宜并列敷设,不宜将不同阻燃类别的阻燃电缆并列敷设。
4)阻燃电线电缆分类是按成束燃烧试样非金属体积(含量)分类,规定了燃烧炭化高度不大于2.5米
5)阻燃电线电缆分级是按烟的毒性,烟密度(最小透光率)%,耐腐蚀性[PH值、电导率(μS/mm)]Ⅰ级烟的密度透光率不小于80%;Ⅱ级烟的密度透光率不小于60%;
当然可以,而且是必须的!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考核行使一票否决制,不要说国企,所有企业都有这个要求,就是事故逐级上报制度是安全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现瞒报,都可以进行投诉!
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的六十条措施包括: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监督,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安全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测预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