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是由于行政管理的内容和职能不同有着很大区别,一是自然资源局职能主要是管理资源如矿山、土地等等,而应急管理局主要是管理防放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和两项灾害的救治和处理。
二是自然资源局面对的只是资源性的管理与合理使用,而应急管理局最艰巨的任务是预防和救治灾害。
自然资源局管理职责范围如下: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
一、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不动产登记、地理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中省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编制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负责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查和申报工作。
(八)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修改及申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规划条件变更、容积率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初审,负责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拟定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中省市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督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探矿权、采矿权信息公示和矿产开发统计、储量登记年报等矿业权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对乡镇政府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六)负责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来的国土资源局人员是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其他人员不是垂直管理,因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组建的新局,所承担的功能不变,还是原来各局有的只能,人员性质也是原来的性质,除了原国土资源局人员都不是垂直管理的。
用地面积开发性质审批,自然资源局就是之前的国土局负责用地面积开发性质审批的,规划局就是负责建筑设计方案或者效果图等流程审批,从本质上来说这两个都是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控的,由于部门调整许多地方国土和规划开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资源。
一、自然资源管理局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自然资源管理局有哪几个主要部门
1、办公室
2、综合科
3、政策法规科
4、行政审批科
5、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所有者权益科
6、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7、开发利用科
8、国土空间规划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河道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3.第三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国土局改名自然资源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
国土局改名自然资源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2、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我们局里没有类似的下属单位,但是区县一级的国土系统事业编往往会混编混岗,待遇看你当地经济水平,各地标准不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来的国土资源局人员是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其他人员不是垂直管理,因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组建的新局,所承担的功能不变,还是原来各局有的只能,人员性质也是原来的性质,除了原国土资源局人员都不是垂直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