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是我国全面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急需人才,具有长久稳定的就业潜力。毕业生可以进入国家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与组织管理工作,也可以进入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或者进入法院、劳动仲裁机关等部门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务工作。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毕业生可以参加社会保障学、劳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劳动与社会保障属于管理学大类,公共管理类。四年修业年限,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管理学与经济学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能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劳动保障所是乡镇设立的一个单位,具体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业务工作,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内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协助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收集、发布就业、培训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服务;协助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积极开展各类社会保险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动员本辖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及时参保,具体负责本辖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关系转移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初审、录入与上报,督促参保人员及时缴费。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和待遇支付工作,认真开展辖区内各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一个科级单位,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非法用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等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的一个分支,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主要是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
劳动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就业、失业、培训,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等。一般的劳动保障员基本上从事社会保险的工作,社会保险又包括医疗、养老、职工保险等等。监察协管和保障协管最大的不同在于监察是有执法性质的而劳动保障是没有的。有前途。
矿业类专业就业前景和收入都比较可观。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对能源和矿物质的需求不断增加,矿业类专业的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由于矿业类专业的特殊性质,毕业生在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也比较大,因此收入也相对较高。
具体来说,矿业类专业毕业生可以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矿产品加工、地质勘查、矿业投资等方面的职业。这些职业的收入水平一般比其他行业略高,但也会受到市场行情和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应该是有的吧,因为没有休息,人不得累坏了呀
对员工有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合同到期的也有经济补偿;
2、单位违反劳动法辞退员工的,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因单位的过错辞职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5、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且没有法定的例外情形),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一种资格考试的职称,有社保所的人员考的属事业编,有的单位劳动协管员也要求考,他们就属公益性岗位(政府花钱买岗位),数最低层待遇,活多,待遇低,别的什么也没有。
没什么指望,不可能转事业编制的。企业劳动保障证号如同身份证号码一样是唯一终身不变的,是确认劳动者参加了保险的标记性号码。 1、网上查询:
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2、电话查询:
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加自己所在市电话区号),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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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各种与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其中一个极为常见的问题是,是否存在有公司空挂劳动合同的情况。所谓空挂劳动合同,指的是雇主与劳动者签订了合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就工作条件、工作报酬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和调节劳动关系的重要工具。
然而,虽然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际上还是会有少数雇主存在空挂劳动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雇主与劳动者签订了合同,但并没有真正提供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岗位违背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一些企业可能出于各种目的,如应对政府的检查、追求税务优惠等,而空挂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面临着失去实际工作岗位、无法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障等问题。劳动者应当保持警惕,随时留心是否存在有公司空挂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发现自己所处的劳动合同属于空挂情况,劳动者有权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劳动者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表明自己了解劳动合同的规定,并要求雇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实际的工作岗位。如果雇主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劳动者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即使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存在空挂现象,也不意味着劳动者就失去了一切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仍然有权享受在合同期限内的工资报酬、工时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雇主履行经济报酬和福利待遇。
最后,为了避免空挂劳动合同的发生,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该保持警惕。在与雇主洽谈工作条件、劳动合同内容时,应当保持明确、详细的沟通,并尽量将约定事项写明在合同中。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请教专业人士或律师,以避免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
总之,虽然有公司空挂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但我们作为劳动者应当保持警惕,随时留心自己的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这种情况。一旦发现,我们应当及时与雇主沟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我们应该保持谨慎,与雇主充分沟通,确保合同内容明确、详细,以减少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