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公开原则即“信息透明”,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2、公平原则即“机会均等”。3、公正原则即“程序规范,标准统一”,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公开原则即“信息透明”,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具有高度的透明度,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使每个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得有关信息,从而平等地参与投标竞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将招标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也为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了重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公平原则即“机会均等”,要求招标人一视同仁地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或者排斥任何一个投标人。按照这个原则,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正原则即“程序规范,标准统一”,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尽可能保障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做到程序公正;招标评标标准应当具有唯一性,对所有投标人实行同一标准,确保标准公正。按照这个原则,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都规定了具体程序和法定时限,明确了废标和否决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事先确定并公布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和中标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遵循原则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解析: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合伙、自然人只要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受制于其他企业、事业等组织或个人,并且能够出具财产或资金方面的证据或证明,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
补充:可以附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来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解析:【解答】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能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履约业绩,通俗地讲就是用户信得过的企业。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简单地说,是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誉是一个企业的生命,讲信誉、善管理的企业,生命力强,有发展前景,政府应当给予鼓励。而且将政府采购项目交给这样的供应商办理,能够增强政府信心。
补充:可以附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资信证书、信用评价证书3A、承诺函等来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解析:资质证书、设备清单等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解析:税务登记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解析: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或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对于建设工程投标来讲,其实质就是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
2、投标人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3、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了“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本着公平、公证的基本原则,在监管缺失及招投标潜规则盛行的大环境下随机抽取显然是不合理的。63号文规定方案设计招标资格预审需采用合格制(即通过与不同过),不能采用打分的方式确定最终潜在投标人,所以依照此规定视乎只能采用合格制,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都能通过。
投标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条件不错,提供两人一间宿舍,环境好,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公司有自己的农场,种了很多农作物,还有不少家畜和家禽,员工可以在食堂解决一日三餐
投标报名,或者购买招标文件是不会审核资质的,只要付钱就可以。
对投标人资质资格的审核分为 预审 和 后审。预审是在开标前组织资格预审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投标人才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后续的开标、评标。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是成为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要成为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两项资格条件,一是国家有关规定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国家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规定了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应当具备5个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6个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从资质、业绩、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作出一些规定,并依此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必须满足这些要求,才有资格成为合格投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同时,《招标投标法》也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