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矿权延续年限最新规定
1、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时,采矿权人提前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手续,获得新的采矿期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四、申报材料
1.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初审意见
2.申请登记书
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材料(复印件)
5.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6.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登记书报盘文件
8.闭坑地质报告批准文件
9.停办或关闭矿山的批准文件
10关闭矿山报告或完成报告、终止报告
11.劳动安全、水土保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环保部门的意见
12.矿区范围图
13.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核—审批。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开工报告就是有建筑公司提出的开工申请。 比如说建筑公司已经到场了,他向业主单位提交了准备在某个时间点进行正式开工的报告。
1. 用途不同。
开工报告主要用于向业主报告项目即将开工的情况,属于信息性文件。而开工令则是业主批准项目开工的命令性文件,具有授权性质。
2. 出发主体不同。
开工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起草并报送业主。而开工令则由业主或业主授权部门发出。
3. 内容不同。
开工报告主要报告项目开工的准备情况,如进度计划、资源计划等。
开工令则表达业主对项目开工的批准与要求,授权项目负责人进行开工。
4. 法律效力不同。
开工报告属于信息交流文件,没有法律效力。而开工令属于业主的正式批文,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影响项目的开工进程。
5. 签发先后不同。
开工报告的签发在开工令之前,属于开工准备阶段。开工令的签发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开工阶段。
矿权获取的步骤相对复杂,但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要获取矿权并不容易。2.矿权的申请与获取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如资质考核、申请材料准备、审批程序等。3.具体的矿权获取流程会因国家、地区和矿种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首先需要根据矿产资源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了解申请矿权的条件和程序;然后,按照相关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批机构的审核;最后,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公告、登记等手续,正式获得矿权。总之,想要获取矿权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程序,并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利;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矿业权的价值是矿业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经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而形成的,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开工报告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单位的要求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可以按照以下回复:写开工报告需要注意一些要点和步骤。
因为开工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计划的重要文件,必须清晰、详细并具备可操作性。
下面是编写开工报告的一般步骤和要点,供参考:1.首先,明确开工报告的目的和范围,说明报告涉及的项目、部门或工作内容,以及报告的时间范围。
2.接着,详细陈述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展,包括已经完成的任务、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问题。
3.然后,对未来的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包括下一阶段的目标、计划和时间表,以及需要解决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4.此外,根据需要,可以提供相关数据和统计信息,支持工作进展和计划的可信度和可行性。
5.最后,总结开工报告,强调执行力和责任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总结:开工报告的写作需要注意清晰、详细、具体和客观,同时要注重整体性和连贯性,以便上级了解工作进展和提供指导和支持。
请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以上步骤和要点,依据报告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相对繁琐,但是还是可以办理成功的。首先需要明确结论,办理开工报告是可以完成的。然后原因,开工报告需要经过多个流程,包括项目备案、设计文件审核、安全评价、环境评估、用地预审等,这些流程需要逐个完成并提交申请,耗费的时间比较长。最后进行,如果申请人具备相关经验或者请了专业的办理机构协助,可以缩短申请时间,加快申请进度。但是还是需要耐心等待申请结果,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开工报告首先应由项目经理签字,由施工单位公司公章签章。最好有附项目经理委任书。
经项目经理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开工报告申请递交给监理后,由监理公司项目专业监理和总监进行签字认可,加盖经理公司的公司章。
监理履行完手续后,就把开工报告交到业主建设方手中。由项目业主负责人和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建设方,建设单位的公司公章。
开工报告签字不是由一个人完成的,由主要的项目参与方负责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完成的。并且各参与方单位承认其合法性,并盖章认可。
回答如下:开工报告是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文件,必须在项目实施前向相关部门提交。如果无法如期提交开工报告,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延期时间,并获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审批文件规定的时间限制;
3.延期申请必须在原规定的开工日期前提交,否则将被视为项目未按时开工,可能会产生法律后果。
总之,申请开工报告延期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