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能否建设旅游项目?

时间:2024-09-27 07:30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生态红线能否建设旅游项目?

生态红线不能建设旅游项目,这肯定是底线,如果能建就没有规矩,就会乱七八糟

二、临时用地能否占生态红线?

临时用地不能占生态红线。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生态红线是我国基本农田保护的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碰。临时用地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使用一些非耕地及荒山等建设用地,不能占用耕地,如果私自占用基本农田将受到法律严惩。

三、农村生态红线内能否修路?

不能修路。

如果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态红线之内,是不能修路的,它只能用于种植粮食和蔬菜等重要的农产品,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当然,如果修一点简单的生产便道按照一定的程序审批是可以的,但仅仅限于为农业服务的生产便当,而不是指大型的公路。

四、生态红线内能否设养殖场?

生态红线内不能设养殖场

生态红线内是不允许建养殖场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五、生态修复未到位,能否办理矿业权的延续?

不能办理矿业权延续。因为生态修复是开矿造成的影响或损坏的必然措施,生态修复能否达到设计批复的标准、要求等,需要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矿业权延续手续。

六、企业的房子能否设置居住权?

企业的房子能设置居住权。

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者设立的用益物权,如果企业为员工设立了居住权的,员工对公司房屋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七、发现(玉矿)者能否申请获取个人开采权?需要哪些手续?

1、你个人在野外发现了玉矿后,玉矿的归属权始终属于国家。

2、发现(玉矿)者不能申请获取个人开采权,因为,法律有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3、你可以先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成为探矿权人,由于探矿活动是一种风险投资很大的活动,国家对勘查活动也一起采取积极的鼓励政策,因此,我国法律对探矿权人的资格没有进行限制,凡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成为探矿权人。

4、在取得探矿权人资格以后,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祝你好运再好运,但是这种事情靠你一个人的力量是办不成的,你应当有一个有效的工作班子,事情才会成功。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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