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即MBO)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国际上对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企业具有比较强且稳定的现金流生产能力,企业经营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岗位上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企业债务比较低,企业具有较大的成本下降、提高经营利润的潜力空间和能力。
1、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往往对本公司非常了解,并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MBO,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角色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
2、MBO主要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的,因此,MBO的财务由优先债(先偿债务)、次级债(后偿债务)与股权三者构成。目标公司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提升空间。管理层是公司全方位信息的拥有者,公司只有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经营潜力的情况下,才会成为管理层的收购目标。
3、通常发生在拥有稳定的现金流量的成熟行业。MBO属于杠杆收购,管理层必须首先进行债务融资,然后再用被收购企业的现金流量来偿还债务。成熟企业一般现金流量比较稳定,有利于收购顺利实施。
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现货是现在就有的货,可以现期交易,期货是到期才有的货,一般较少真正交易,只是对冲平仓而已,股票则是对某一公司的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前两者是一对相关的概念,股票比较不搭架。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中国唯一同时享有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开放政策、少数民族政策、边境地区开放政策的地区,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地区,是国内优惠政策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国家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北部湾经济区必要的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运输、海洋产业、农林渔业、能源开发、跨国旅游、生态环保等重点合作领域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南宁将被打造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平台。也就是现在的“柬、文、印、菲、缅、 越、老、新、马、泰”,加上中国,形成东盟十加一。现在的东盟就人口来说,是十八个亿,是世界最大的经济联盟,有着最广阔的市场前景,消费市场很大。南宁在郎东新区建立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商务区,各个国家在那里建立了商务办公室和领事馆,南宁成为东盟黄金走廊的起点,是一个镀了金的城市。国家大力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发展,明确给予五大方面的政策支持: (一)是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规划》提出要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推进行政治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治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经济区治理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港口等资源整合力度等。 (二)是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通过对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参与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整合力度。 (三)是在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四)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五)是在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国家为了大力度开发南宁,给南宁的4个特权 1)外交权:南宁的一个市长可以和东盟的国家元首谈判。 2)土地使用权:在南宁的郎东一带,要建设一个新的南宁市区,面积和南宁老城区差不多,东盟十国都在这个区域内建立自己商务区和领事馆。 3)政策制定权:南宁可以制定本地政策,只要不和国家法律冲突,政策很优惠和宽松。 4)金融创新权:南宁是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创新的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