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二,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四,开具发票时,冲销以前做的分录借:应收账款 红字,贷:工程结算红字。然后根据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矿山行业中,矿山工程监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矿山的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矿山工程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矿山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矿山工程监理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监测和管理多个方面的工作,包括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工艺流程的控制以及设备和设施的维护等。监理人员需要对矿山行业有深入的了解,并具备扎实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便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首先,矿山工程监理需要确保矿山的安全。矿山是一个较危险的工作环境,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如火灾、爆炸、坍塌等。监理人员需要监督施工方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确保工人遵守相关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此外,监理人员还需要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其次,矿山工程监理需要注重环境保护。矿山的开采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土地破坏、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等。监理人员需要监测和控制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各项指标,确保其在规定的范围内。同时,他们需要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这包括处理和处置废弃物、净化排放物、恢复生态环境等环保工作。
此外,在矿山工程监理中,对工艺流程的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矿山中的各项工艺流程需要科学合理的控制,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监理人员需要审查和监督施工方的工艺流程设计,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要求,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同时,他们需要监测和控制工艺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产品的合格率和矿山的正常运行。
此外,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也是矿山工程监理的重要职责。矿山中的设备和设施是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关键。监理人员需要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他们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维护计划,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对工程造成影响。
总的来说,矿山工程监理在矿山行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监督和管理矿山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他们能够确保矿山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实施。监理人员的职责繁重,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以便能够有效地履行其工作。只有不断加强矿山工程监理工作,才能够确保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发票上一般不注明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一般是在销售或采购合同中注明。
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将本月入账的发票与相对应的合同进行核对,以确定结算方式,并进行收、付款业务,以及处理账务。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
一,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二,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四,开具发票时,冲销以前做的分录借:应收账款 红字,贷:工程结算红字。然后根据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建筑分包工程结算开具发票及征税方法如下:
一、计税营业额及税收征管问题
建筑分包(转包)工程以分包(转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由分包(转包)人纳税;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转包)工程,统一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发票开具问题
不论是总承包还是分包(转包)工程,结算时都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即时完税。分包(转包)人向总承包人收取分包(转包)工程款时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完税,总承包人向兴建单位收取全额工程款时凭分包(转包)人开出的发票作为分包(转包)工程已完税的依据进行抵减,余额征税。税务机关在开出全额发票时应在发票存根联上注明分包工程开出发票金额和字轨号码。
五种工程结算技巧:
(1) 按照时间来进行工程结算。
按月进行结算,工程竣工的时候,统一清算。
(2) 工程竣工之后统一进行结算。
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可以进行预支,工程竣工时再统一进行结算。
(3) 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
建筑工程不能在本年度竣工,可以将该项工程分为几个阶段,每完成了一个阶段的工程量,就予以结算一次。
(4) 依据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目标结算。
是将一项工程整体拆分成很多个的小的目标单元,当目标单元的施工完成以后,经验收合格,就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对该部分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5) 其他工程结算方式。
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可以在合同协议之内对工程的结算方式进行一些调整,以此来更好的满足双方的一些要求。
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是,完成相关工作,且质量合格。具体如下:
(1)质量合格是工程的必要条件。
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
(2)符合合同条件。
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3)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师的变更通知。
合同条件规定,没有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
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类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4)支付金额必须大于临时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
合同条件规定,如果在扣除保留金和其他金额之后的净额少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临时支付证书的最小限额时,工程师没有义务开具任何支付证书。
不予支付的金额将按月结转,直到达到或超过最低限额时才予以支付。
(5)承包商的工作使工程师满意。
合同条件充分赋予了工程师有关支付方面的权力。
对于承包商申请支付的项目,即使达到以上所述的支付条件,但承包商其他方面的工作未能使工程师满意,工程师可通过任何临时证书对他所签发的任何原有的证书进行任何修正或者更改,也有权在任何临时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作的价值。
所以,承包商的工作使工程师满意,也是工程支付的重要条件。
1、湖南省
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省内房建、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的各项时限未有约定的,其期限均为28天。
2
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发包方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完成竣工结算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3
发包人要按约定的比例支付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没有约定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支付比例确定为80%至90%之间。
2、浙江省
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适用于省内能够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新开工房建和市政项目。以政府投资项目,且合同工期在18个月及以上的新开工工程为推广示范重点。
2
施工过程结算中涉及人工、材料补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参照本省现行指导性计价依据执行,补差时间与节点周期相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过程结算中同步办理价款结算;涉及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增减以及计算偏差,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在过程结算中支付。
3
施工单位要根据结算周期编制相应的结算报告,并递交建设单位。对答复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28个工作日确定。
4
因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按期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3、四川省
2020年1月22日,四川发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要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1
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过程结算的理由,拖延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2
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进行划分。
3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进行单独约定。
4
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分段结算详细范围、计量计价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程序、时间、比例、逾期支付处理等内容。
4、广东省
2019年6月13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通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
1
对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在行政审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可简化程序、降低抽查频次。
2
已开工工程,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是竣工结算文件组成之一。
3
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审核的,可按合同约定视同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过程结算报告。
4
发包人超过约定时限不支付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或竣工结算款项,又不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可以抵押偿付方式将该工程折价,还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5、北京市
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1
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2
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6、重庆市
2018年12月20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
2
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
3
实施过程结算的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
7、山西省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从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1
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应当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2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
发包人未按规定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不应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和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4
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包括财政评审)等单位,因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难以实施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通过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
这种问题很少有人会纠结为啥会出现这种报错。 一般正常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服务器没问题,客户端有问题就先看看是不是服务器与客户端补丁不一致,如果不一致就在客户端安装补丁。
2、如果补丁一致,客户端就修复,修复不行就重装。
3、如果服务器也出问题就比较麻烦了,修复一下,不行重装(建议由专业工程师操作)。 其实还是报服务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