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206亿吨标准煤,较1980年接近翻番,较上年增长0.9%,增速明显回落。受疫情影响,预计2021年全球一次能源需求总量下降约5%,其中可再生能源增长约5%。
亚太增长2.1%,北美下降1.2%,欧洲下降1.1%,占全球的比重分别为43%、19%、20%。
亚太对全球一次能源消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24%。
1.单位GDP能耗,又叫万元GDP能耗,每产生万元GDP所消耗掉的能源,一般用来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活动中对能源的利用程度,反映经济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变化。
2.计算公式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能源消耗总量(吨标准煤)/工业产值(万元)
单位GDP能耗由能源消费总量和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这两个指标计算而得:
其计算公式为: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并作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如果只是劳务承包,则可以将开采工作承包给个人,相应地,和个人签订的承包协议有效。如果是以承包形式转让采矿权,则相应的承包协议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规定: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让以及其他变更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前述规定表明,法律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对采矿权、探矿权证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以及合法转让的主体、条件、程序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以承包形式将矿业权倒卖牟利,则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地下采矿方法分类繁多,常用的以地压管理方法为依据,分为三大类:自然支护采矿法。又称空场采矿法。主要靠围岩本身的稳固性和矿柱的支撑能力维护回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有的用支架或采下矿石作辅助或临时支护。
本法回采工艺简单,容易实现机械化,劳动生产率高,采矿成本低,适于开采矿石和围岩均稳固的矿体,在地下矿山广泛应用。
但开采中厚层以上矿体,需留大量矿柱,矿石回采率低,因此采高价矿床时用得较少。
人工支护采矿法。用充填材料或其他支架维护采空区,主要使用充填法,故此法又称充填采矿法。
在矿房或矿块中,随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送入碎石、炉渣、水泥等充填材料,以进行地压管理、控制围岩崩落和地表移动,并在形成的充填体上或在其保护下进行回采。
适用于开采围岩不稳固的高品位、稀缺、贵重矿石的矿体;地表不允许陷落,开采条件复杂,如水体、铁路干线、主要建筑物下面的矿体和有自然火灾危险的矿体等;也是深部开采时控制地压的有效措施。
优点是适应性强,矿石回采率高,贫化率低,作业较安全,能利用工业废料,保护地表等。
缺点是工艺复杂,成本高,劳动生产率和矿块生产能力都较低。
崩落采矿法。
随回采工作面的推进,有计划地崩落围岩填充采空区以管理地压的采矿方法。
适用于围岩容易崩落、地表允许塌陷的矿体。
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数据约为49.7亿吨标准煤,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完成了能耗总量控制任务。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数据还显示,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初步核算,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根据《统计公报》,2019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为23.4%,煤炭消费为57.7%。
换言之,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已升至24.5%;煤炭消费占比则已降至56.7%,实现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 以下”的目标,推动了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
海南省政府通报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为超额完成等级;琼海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为完成等级;三亚市、万宁市、临高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为基本完成等级;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为未完成等级。
根据《海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南省2017-2020年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省政府相关部门近日组成考核组,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2019年,江苏全年能源消耗总量约为3.3亿吨标煤,位列全国第三。全社会用电量6264亿度,位列全国第二。同时,江苏92%以上的煤炭、94%以上的原油、99%以上的天然气依靠外部供应,是典型的用能大省、资源小省。
近年来,江苏新能源蓬勃发展,“十三五”期间总装机容量达到2744.9万千瓦,同比“十二五”增长5倍。其中,海上风电势头最强,装机达到474.2万千瓦,居全国首位。今年2月17日中午12时40分,全省风电、光伏发电电力总计达1829万千瓦,创历史新高,占全省调度用电负荷比例突破40%。
露天矿场的构成要素之一。指上部最终境界线所在的水平与下部最终境界线所在水平的垂直距离。
露天矿场的非工作帮或最终帮(含顶帮或底帮)坡面与地表的交线,为其上部最终境界线;最终帮坡面与露天矿场底平面的交线,为其下部最终境界线。
开采最终深度由矿山设计人员根据矿床地质条件和埋藏深度等因素确定。它直接影响矿山采出矿量和矿山寿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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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坟地搬迁补偿标准 墓地搬迁补偿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一般赔偿标准是几千元。 以瓮安县为例,迁坟补偿标准: 1.坟墓补偿标准:2000元/座有石碑的坟墓(3000元/座双坟),1800元/座有石碑的坟墓(2500元/座双坟),1600元/座有土碑的坟墓(2400元/座双坟),1600元/座无石碑的坟墓,无。 2.迁坟、墓地补偿:每座迁坟1980元/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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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补偿不服如何提起诉讼 被征收人不服补偿的,可以在收到征收补偿方案或者征收补偿决定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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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作价补偿主要依据 房屋作价补偿是房屋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