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合伙人违反协议在先的,合伙人中途退出并不会构成违约。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是可以从合伙企业中退出的,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退出的行为就叫退伙,其中包括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两种情况,自愿退伙中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协议退伙对应的是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合伙期限的情况,通知退伙是在没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时才会发生。
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两样。
解除合伙协议则是自愿退伙中协议退伙的其中一种情况,就是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各合伙人就可以解除协议退伙。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企业是合伙制,几个合伙人一起经营发展。当经营情况不好,企业濒临破产时,经过各方协商,可以签订一份撤资协议书。主要表明撤资的事由及撤资比例等。企业没有多余资产分配的,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通过变卖固定资产的方式变现。
目前我国调整合伙纠纷的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一般来说退伙有两种方法: 1.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 2.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退伙,诉求合理,则可以退出合伙。 3.关于要求对方退出后的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诉讼到法院。如果诉讼到法院的话,首先会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赔偿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类似的约定,那么就需要举证实际由对方造成的损失是多少。 综上,最好是能协商解决,诉讼到法院的话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较高,请谨慎抉择。 样本 解除合伙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车辆,因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现双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伙,达成如下解除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经营情况 1、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大货车自 年 月 日起,合伙经营车辆为川E28215号牌; 2、合伙总投资8.8万元,甲乙双方各投资4.4万元;合伙期间车辆由合伙人陈正平驾驶;合伙车辆挂靠四川省泸州市建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由该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了强制险、商业险; 3、合伙期间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解除效益 1、本协议签订之日由甲方支付现金 元(大写 元)给乙方,川E28215号牌大货车归甲方所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辆无论是否存在车辆损害均与乙方无关;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行经营川E28215号牌大货车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3、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经营E28215号牌大货车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所有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4、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未履行合同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及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的纠纷由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解除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解除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在商业世界中,合伙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人们可以通过合作共同投资和管理业务,以实现共同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合伙合同与合伙协议成为了合伙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伙合同是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合伙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伙方之间的约定。它确立了合作伙伴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业务的运营和决策方式。
合伙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合伙合同和合伙协议经常被人们混淆使用,但它们实际上有着细微的区别。合伙合同是一种具体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合伙关系的条款和细节,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合伙协议更多地是一种合作意向的声明,可以不受法律约束。
合伙合同一般较为正式,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并经过法律程序的认可。合伙协议则更为灵活,可以根据双方需求进行修改和调整。合伙合同通常更为详细,对各种情况都进行了规定,而合伙协议则更简短,只规定了一些基本事项。
合伙关系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具有许多优势,使得它成为了很多企业选择的方式。
尽管合伙关系有着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
建立一个成功的合伙关系需要一些关键的因素和策略。
综上所述,合伙关系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通过合伙合同与合伙协议来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它既有优势,如资源共享和经验互补,又存在风险,如决策冲突和责任共担。建立一个成功的合伙关系需要合伙方共同努力,明确共同目标,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伙关系的合理管理和规范,可以实现共同的商业成长和发展。
那要看你协议上约定的协议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那么就是有效的。解除协议可以和合伙人协商,如果合伙人同意解除,签订一个解散合伙协议书就行了吗,或者你自己按协议约定退货。
1、当时入股是否有证据证明您入股的资金,几方的约定内容?
2、您是设立的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可以考虑注销;
3、如果退股,可以聘请会计事务所来核算财务状况;
4、现在您要补充工资及投资入股的相关证明。
协议书 协议双方: XXX(以下简称甲方) 对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有意合伙开一饰品店,经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投资人民币X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乙方投资人民币X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作为合伙经营的启动资金;
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日常经营业务,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共同决定;
三、双方协商聘请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
四、对经营所获利润,每季度末进行平均分配;
五、合作时间暂定X年,自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8年X月X日
一、口头合伙退伙清算流程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二、合伙的对内责任
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缴付自己的出资,即违反出资协议,就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若给其造成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按《合伙企业法》第26条的规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果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将该利益或财产退还合伙企业;若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三)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如果合伙人违反该条的规定,擅自处理合伙企业事务,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入伙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如果新入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且没有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其入伙无效。按该法第45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法第47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合伙人违反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9、拒绝承担合伙人内部求偿权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40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如果合伙人代替其他合伙人清偿了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债务的,其他合伙人有义务向该合伙人清偿,其他合伙人拒绝清偿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若给该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5条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如果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过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11、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的民事责任。如果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伙企业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应依法承担返还或赔偿的民事责任。
12、清算人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在执行清算事务时,谋取非法收入或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将该收入或侵占的财产返还给合伙企业,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人违反合伙企业解散后清偿顺序的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前分配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退伙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1、退伙时,退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退伙的时间,自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若是除名退伙,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自退伙之日起,合伙人丧失合伙人的资格,对退伙后发生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