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的资本市场尚不完善,缺乏层次,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或上市融资,和直接融资。而间接融资的银行贷款需要抵押。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更愿意贷款给有足够抵押物的大企业或国企,就是常见的“嫌贫爱富”。就直接融资的股票发行而言,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都是门槛很高,一般中小企业是难以想象的。
(2)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销售收入总额较小、净利润低甚至亏损加之规模小、净资产较少。盈利水平低等因素也使其信用水平无法和大企业相提并论,自然导致其贷款成本高。
乡村发展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发展投资大,见效慢,经济收益与投资规模比例不匹配等原因。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底子薄,基础差,不可能一次性投资建设到位,需要大管投资,也需要循序渐进。
目前,乡村发展融资主要是国家项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两大块,因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迟迟不能到位,也制约了乡村发展的融资。
1.大多数创业企业资质较差。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规模小,管理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2.我国金融结构贷款主体和经济增长主体不对称,大城市金融发展与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不对称。
3.初创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目前,我国初创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于自身的资金,包括企业自身的积累
4.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根据我国规定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
1、管理监督机制缺位,形成道德风险。有些民营企业在获取大量、高额的银行贷款后,或蚂蚁搬家,或瞒天过海,将资金抽逃、转移到外地,甚至国外,然后逃之夭夭,使银行追债无门,造成“金融地震”。
2、信息传递不对称,形成数据风险。有些民营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融资,美化报表,向银行提供含有大量虚假信息的审计报告,增加了银行甄别信息真伪的难度。
3、经营行为不规范,形成投机风险。企业的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特别是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企业的老板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企业在不同程度上等同于老板个人,员工处于被动的“打工者”地位,参政议政意识薄弱。企业的经营方式、策略完全取决于老板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水平。
4、品行操守的不确定性,形成法律风险,给企业经营与生存带来致命的打击。
(一)农业小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
农业小企业一般经营规模较小,没有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财务制度等不健全,且员工知识文化水平偏低。其经营管理因为没有严格的企业制度做保证,经营基础脆弱,面对风险的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干扰,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农业小企业融资带来较大风险。
(二)农业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偏低
大多数中国农业小企业年产值和信誉度偏低,平均利润水平较低,没有规范的企业管理,经营水平较低,一部分企业经营者由于知识文化水平较低,信用意识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社会信用体系中造成负面影响,使得农业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低。在银行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中“经营规模”或“经营实力”是主要的评价标准,而农业小企业在经营规模与经营实力上处于劣势,因此这一评价体系对农业小企业十分不利。
(三)缺乏信用担保机制
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在农业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工具,而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为其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有效机制。农业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其制度设计与运用中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不仅总体上实力过小、能力不足,而且在经营、结构和功能上存在较为突出的缺陷,严重制约了其应有功能的发挥。
(四)金融中介机构缺乏
中国融资市场发展不平衡,一方面金融公司和投资机构还有大量资金没有投放,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加大,出现短缺与过剩并存的局面。随着信用合作社改制、合并成立合作银行与地方商业银行,其放贷对象也发生较大的调整,主要服务对象转向大型企业,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受到挤压。基层银行没有向农业小企业发放贷款的审批权,商业银行改制后信贷权利的回收,也使农业小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
而且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整体上来说比不上城市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政策上不能对农业企业提供很好的支持,再加上农业企业自身的缺点导致了融资困难的现状。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完善农村银行的职能,提高农业企业的竞争力。
1、融资渠道狭窄
企业筹资渠道受制于经济体制和资金管理政策等因素。从理论上讲,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包括自筹资金、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政策性融资等。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自有资金有限。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创业资本主要是通过自我积累和群体聚集形成的,其来源大多为个人储蓄及家庭、朋友、个人投资等。二是资本市场筹集困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完善,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门槛较高,针对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债券融资受到发行条件的严格限制,大多数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和业绩而很难挤进证券市场的大门。三是商业银行贷款困难。中小企业的外源性资金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贷款,鉴于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不高,以抵押为代价成了它们取得贷款的基本形式,但这类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相对较少,加之财务制度不健全,破产率比较高,多数商业银行认为其风险太高而产生惜贷现象。四是政府扶持资金有限。我国财政资金的资助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只有部分中小企业有机会从地方财政取得少量的资金支持。
2、融资成本较高
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企业为寻求担保或抵押,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此外,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还要承受利率上的所有制歧视。它们享受不到政府和央行给予国有企业的利率优惠。在实行浮动利率时,对中小企业的浮动幅度也比国有企业高,少数金融机构还擅自或变相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
现在大部分创业者觉得很难融到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目的难以说服投资者。对于融资这件事情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融资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对于为什么要融资,为什么要融这些钱,融资之后要干嘛,这些问题却没有清晰的想法。
2、项目落地执行难度很大。很多人的项目真的才“刚刚开始”, 更可怕的事情是这刚刚开始的事情,在创始人的描述中又是一个很庞大的构想。这个构想既得不到数据的验证,产品表现上也乏善可陈。这样的项目很难说服投资人。
3、项目缺乏投资理由。在企业尚未有一个比较清晰并且经过验证的模式之前,就希望得到机构的投资,低估了融资的困难程度。近几年大家被各种打着”模式创新“旗号的创业项目血洗之后,“让生意的归生意”创造价值这一铁律几乎已经是大家的共识。
从数据上看,这几年的早期项目融资情况,几乎也呈现出一个腰斩的结果——一方面说明融资环境不容乐观,另外一方面也说明,值得投资的项目,确实在减少。
矿业公司转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规定矿业公司的转让事项。这种合同通常由卖方和买方双方签署,详细描述了转让的条件、价格、权益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矿业公司转让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矿业公司转让合同的签署对于卖方和买方双方都非常重要。
对于卖方而言,合同能确保其在转让后能够免责,避免继续承担矿业公司的风险和责任。合同还能保护卖方的权益,确保其能够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收到转让款项。
对于买方而言,合同能确保其获得矿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明确其在转让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还能保护买方的权益,确保其能够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转让款项。
矿业公司转让合同应根据约定的条件履行,并在达到终止条件时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旦合同达到终止条件,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也随之终止。
矿业公司转让合同是确保矿业公司转让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的签署能保护卖方和买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矿业行业成为了许多投资者关注的焦点。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投资方式,它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矿业行业的机会。本文将探讨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将矿业公司的股权从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交易行为。这种交易可以是私下协商的,也可以通过公开市场进行。矿业公司股权的转让涉及到许多法律和商业方面的考虑,因此需要谨慎处理。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因有很多。首先,一些矿业公司可能需要筹集资金来开展新的矿业项目或扩大现有项目的规模。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公司可以获得资金支持,以便实现其发展计划。
其次,矿业公司股权转让还可以为现有股东提供退出机会。一些股东可能希望在某个时间点退出投资,以实现资本回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他们可以获得资金回报,并将风险转移到新的股东身上。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是一项复杂的交易,需要涉及到法律、财务和商业等多个方面的考虑。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双方应当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财务意见,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投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矿业行业的机会。通过股权转让,矿业公司可以筹集资金或为股东提供退出机会。然而,矿业公司股权转让是一项复杂的交易,需要谨慎处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财务意见。
1.因为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是我国自然资源分布最多的地区。
2.首先是辽宁是我国最早的重工业基地,其中矿产包括阜新抚顺的煤矿,鞍山营口的铁矿,盘锦的石油,锦州葫芦岛的钼矿和膨润土矿等太多了。吉林的水资源和其他矿类也不少。而黑龙江的石油更是全国皆知,而内蒙古东部地区在近几年更是发现了不少煤矿,铁矿和其他稀有矿,总之东北的矿业在全国可以说是最全的。所以说全国的矿业在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