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质押有何规定

时间:2025-04-06 02:07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一、采矿权质押有何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矿业权抵押在矿业权转让行为中必须遵照相应的准则及规范流程进行实施与监管。

因此,能够设定抵押的采矿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矿山企业需要将其用于采矿作业的资金投入满1年以上;

(2)该采矿权的所有权应当未引发任何争议或纠纷;

(3)按照我国关于矿产资源开采的专项法律法规,已经依法履行了支付采矿权使用费用、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金以及资源税等法律义务;

(4)中央政府所属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5)已被出租的采矿权不得设立抵押权;

(6)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矿权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对象申请抵押,而不允许进行部分抵押。

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采矿权出让】是指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民事主体出让采矿权的行为。非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的法定权利灭失后,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也可以重新设置、出让采矿权。

【探矿权采矿权流转】是指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探矿权采矿权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转移的行为。探矿权采矿权流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业经济活动的客观要求,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手段。探矿权采矿权流转的方式主要包括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是指原探矿权采矿权人出于经济、技术或者其他原因将其持有的探矿权采矿权转移给他人行使,并得到价值补偿的行为基镇。转让价格由转让人和受让人谈判商定。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必须经过国家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审批,并履行法定程序。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应当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为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矿业权一级市场,矿业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权限,采取批准申请、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方式进行。

探矿权与采矿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誉晌上的物权。办理权益进行公示是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2号)第五条规定: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庆锋锋:持有探矿权满1年且提交经评审备案的普查以上工作程度的地质报告,可申请转让);

(2)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3)探矿权属无争议;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5)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探矿权可以作为抵押贷款吗

可以从银行抵押贷款。探矿权抵押贷款

探矿权、采矿权抵押是指探矿权、采矿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探矿权、采矿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以探矿权、采矿权作抵押的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探矿权、采矿权为抵押物。

在探矿权、采矿权抵押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价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

2.探矿权、采矿权设定抵押,探矿权、采矿权人应持抵

押合同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探矿权、采矿权抵押关系解除后20日内,探矿权、采矿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申请实现抵押权,并从处置的探矿权、采矿权,所得中依法受偿。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当事人应依法办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4.采矿权人被吊销许可证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债务人承担

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审批

法定依据

1、《矿产资源法》

2、《担保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条)

4、《矿产资源实施细则》

5、《地质资蔽纯盯料管理办法》

6、《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7、《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裤扮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审批大厅接受申请、登记、受理、审查

3、主办处室审查申报资料

4、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5、审查、复核

6、局领导签批

7、向申请人发准予备案通知书

8、备案登记、发备案意见书

申报材料

1、抵押备案申请;

2、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3、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抵押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

4、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原证明材料;

5、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6、在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内的采矿权,由国务院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矿权价值的证明材料

7、国有资产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

8、抵押合同;

9、采矿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4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无

采矿权抵押权如何才能实现

案例:某矿山企业,2003年为盘活资金以该企业铜矿采矿权为抵押向银行贷款,由于银行是第一次办理此类抵押物贷款,因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审查,后银宏和行在审查采矿许可证时发现该采矿权已经被出租给另一家企业开采,故拒绝了该企业的贷款申请。

一年后,该企业又以同一采矿权为抵押向另一家银行贷款,并声明该采矿权出租期满,出租合同已经解除,银行经审查发现该企业声明属实,按规定为其办理了贷款。

2005年,矿山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按时还款,银行在准备实现抵押权前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时发现受让采矿权方必须具有相关条件和资质,对如何实现抵押权产生了疑问,现提出以下问题。

1、采矿权能否抵押,在抵押时,有何特别要求?已经出租的采矿权能否设置抵押权。

2、银行如何才能实现抵押权。

分析: 2000年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55条规定:“矿业权抵押是指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以矿业权作为抵押的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矿业权为抵押物”。由此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矿业权,即探矿权、采矿权是可以抵押的。在探矿权、采矿权抵押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符合《担保法》相关规定,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采矿权属无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价值的,抵押人应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物。

(三)探矿权、采矿权设定抵押,探矿权、采矿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探矿权、采矿权抵押关系解除后20日内,探矿权、采矿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四)采矿权人被吊销许可证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债务人承担。该企业第一次申请抵押贷款时,银行以采矿权被出租而拒绝贷款的理由是正确的,《暂行规定》第50条明确规定:已出租的采矿权不得出售、合资、合作、上市和设定抵押。采矿权设置抵押权后实现抵押权时确实面临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那就是采矿权受让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采矿权抵押权实现实际上就是一个采矿权转让的行为,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这个条件中就包括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以及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等。这对于专营金融业务的银行来说显然是不符合条件的,银行不能直接成为采矿权的受让人,只能是在申请实现抵押权时委托法院或其他拍卖单位对采矿权进行处置,转让给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主体后,从处置的采矿权所得中依法受偿。

现在肯定没戏,什么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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