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司巡检司的职能

时间:2025-05-22 20:52 人气:0 编辑:81矿产网

明代巡检司的职能可以从其设立的初衷、官吏考核的标准以及设置的具体背景来理解。首先,其设立的目的是通过在关津和重要道路设置巡检,旨在维护商旅安全,确保民众安居乐业(《明太祖实录》卷130)。巡检司的主要任务包括盘查行人,特别是缉拿逃犯、截获脱逃军人以及打击走私等。

考核巡检官吏时,明代改变了过去仅看过失的考核方式,引入了功绩评价体系。巡检的业绩被划分为捕获逃军、逃囚或盗贼的数量层次,过失会被考虑在内,以决定升降奖惩(《明太祖实录》卷223)。值得注意的是,考核标准中强调了擒获强贼和聚众劫掠者的重要性,这表明巡检司的职责超越了传统的关津控制,延伸至地方社会治安的维护。

设置巡检司的原因多样,如保护偏远地区、防范盗贼、控制矿业开采地等。《明实录》记载了多个设置巡检司的例子,如广西的边境地区、浙江的盗贼聚集地、江西的山岭地区等,这些都表明巡检司的覆盖范围广泛,不仅限于交通要道,而是深入到地方的各个角落,以确保治安稳定。

总结来说,巡检司的职能不仅限于关卡盘查,还包括地方治安的维护、匪盗的缉捕,以及在必要时对特殊区域的镇压。其设置的标准和考核机制反映了明代政府对地方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巡检官吏职责的全面考量。

扩展资料

巡检司为中国元朝,明朝与清代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该组织于元朝首创时,通常为管辖人烟稀少地方的非常设组织,除了无行政裁量权之外,也没有常设主官管,其功能性以军事为主。明朝依其例沿用,不过佐以行政权力。 晚清,中国人口大增,相对的县衙数量并无增多,于是次县级的巡检司在数量上与功能上日渐增多,也多有通判等官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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